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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被逼”守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09:27 小康杂志

  在崇尚个人自由的美国,政府是如何做到让所有人都小心翼翼地遵守法规的呢?是详尽的法律条文和令人生畏的执法程序逼得人们不敢违规。

  ★文/杨海伦

  在不少好莱坞大片中,美国人的形象多少有些大大咧咧、我行我素,不爱遵纪守法
,但实际上,大多数美国人都十分守规矩,在他们的概念里,除法律允许可以做的事,其他行为都可能违反法律,所以还是不做为妙。有了这样的观念,平时自然而然地就谨小慎微起来,天长日久,人们违法的几率当然小多了。而这一切恐怕要归功于美国的立法和执法者们。

  美国人很守规矩,但这种守规矩并非一般人想象那样,是由于不断提高人口素质所致,而是因为背后有强大的法律威慑。美国的法律法规多如牛毛。最高是宪法,下面是联邦法,由国会通过,适用全国,主要是原则性的规定,内容并不多。联邦法下面是各州法,由州议会通过。以后依次是郡、市、社区等等,各有自己的法规。到了州一级至以下,最高行政长官,即州长、市长等,他们签署的命令也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各社区理事会只要通过了某项规定,社区居民就必须遵守。此外,各行业也有自己的规定。这些规定,都要当作法律来遵守。这些法规可以不断新增条款,久而久之,几乎涉及所有的细节问题。即使是未成年的青少年,校规也将作弊行为归为违法,记入档案。至于21岁前不能喝酒,16岁前不能开车,大多数孩子都琅琅上口。

  作者在华盛顿就曾发现,路边虽然开着的明明是野花,却没有人去采。原来这些“野地”都属于公园管理的范围。美国地广人稀,有大片闲置的土地。华盛顿市区及周边的土地,有的被

开发商买了造房,那就成了私人财产;剩下的空地,就划成各类公园。美国的公园分好几级,最上面一层是国家公园,由国家统一管理,然后是地区公园,由州、郡或市管理。到了居民小区,还有社区公园。七七八八分下来,一般人能到的地方,真正的空地已经没有了。每个公园都备有小册子,介绍公园的设施、路径等等,小册子背面有管理规定,一般包括遛狗一定得拴着链子和不许摘花摘草等条款。所以人们养成了习惯,绝对不碰路边的野花,以防一不小心惹上官司。

  中国人说百年树人,美国人也很明白这一点。既然提高人的素质是百年大计,那么就简单一点,从“治”人下手,规范社会秩序。当然,完备的法规并不能理所当然地成为秩序的保障。法规的关键是实施。在美国一旦违规,“违法”的名目固然是一种心理压力,更重要的是违法者将要面对漫长的法律程序,绝对超出你对事件本身原有的心理承受力。用句俗话一言以蔽之,就是烦死你。

  就拿在公寓电梯间里吸烟来说吧。作者在华盛顿租住的公寓,每层电梯间的门口都画有禁烟标志,下面一行字:电梯里吸烟违法。如果有人不信硬要吸一支,公寓里的电梯间都有摄像头,很容易被物业发现。结果一般是处以比较高额的罚款。如果赖着不交,后果就更严重了。罚款单会隔一段时间送给你一次,每次加上数量不菲的滞纳金,然后渐渐会加上起诉你之类的警告。如果仍然不交罚款,物业就会把当事人告上法庭。一旦上了法庭,事情就会变得非常复杂。不断地有传票送来,一次接一次地听证、审理,最终判决。而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法庭,都只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案件。如果出庭,请假扣工资恐怕是逃不掉的。所以识时务者为俊杰,早早认错交罚款才是上策。

  美国被公认为车轮上的国家。在所有违规当中,驾驶违规是比例最高的。美国的道路法规也相当多,限速、限停车一类的常见规定自不用说,落到细处还有某些时段限速,某些车道只允许载两人以上的车行驶。一旦被警察拦下,对不起,开罚单。要是有人想假装没看见警察借机逃跑,那后果就更严重了。警察会立刻飞车追赶。美国的警察分级,最小的是郡级,以上是州,再往上是联邦。由于美国警察不能越界执行任务,所以追车的时候也不能越界。总是提前打电话给下一个郡的警察,搞“接力赛”,中间续不上的地方,由州警作为补充。违法者的油总有耗完的时候,等追到了,一个大马趴,抓起来,慢慢审。

  即使违规司机甘愿受罚,交罚款也不只是钱的问题。警察不管收钱,司机必须拿了罚单自己去警察局交通管理处。与其他机关一样,管理处只在上班时间办公。收罚款的窗口前往往会排起大长队,耗费违规者大量的时间。如果违规者想要张发票作为证明,那就得到市政管理处去领。罚单过期了,警察局会再寄过来,而违规者却只能直接交罚款,不能通过邮寄。而这只是日常的小案子,如果碰上大案子,那审起来真是没完没了。漫长的执法过程让人望而生畏。据说美国的国父们在建国的时候就立志建立一套令人沮丧的冗长决策程序,以避免政策失误。如今的司法部门,确实得了真传。

  与此同时,防止警察滥用权力也是重中之重。因此美国法律对警察执法违规实行“零容忍”政策。每个警察局都有专门的接受投诉的办公室。一旦某警察遭投诉被立案,他自己立刻陷入同样冗长的听证审理程序。谁都怕这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除非失去理智,绝大部分的警察没有胆量以身试法。相互交织的一套监督系统,使美国人从小对法律就有敬畏之心,也使美国这个由“不聪明、不优雅、不出色”的一群人(2004年大选时布什总统支持者语)组成的国家有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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