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类节目需要适度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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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6:00 光明网 | ||
梁勇(北京媒体工作者) 目前,各级电视台有很多犯罪类节目,内容多是嫌犯作案,经过干警的辛苦调查,案件最终被破,真相大白于天下。犯罪类节目最根本的目的,是提高公众的法制与自我保护意识、威慑犯罪,但现在很多电视台利用观众好奇、探索的心理,在处理犯罪类节目时加上各种音效,并运用电影长镜头手法,把节目制作的感觉像是警匪电影。
在这里,且不说犯罪类节目对其中当事人隐私权的侵害,但就其数量陡增对整个社会的危害,就值得思考。 犯罪类节目数量陡增,容易导致公众社会危机感的增强。虽然大多数节目最终是以案件告破结束,但如此多的节目无疑还是会误导人们对现实社会危险程度的判断,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更是如此。对众多犯罪类节目反映的社会问题,他们能不恐惧吗? 犯罪节目还可能成为潜在罪犯的教科书。美国曾经做过一项调查,对208位犯人进行的调查显示,90%的犯人通过犯罪类节目学到了犯罪技巧。也就是说,犯罪节目在威慑犯罪的同时,也告诉了潜在犯罪者很多作案技巧,成了不折不扣的“犯罪教科书”。比如,极其详尽地将破案全过程播出来,其中涉及的破案技巧势必也会成为反侦破技巧。 建议适度控制犯罪类节目,做到在威慑犯罪的同时,不造成太多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