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源被责令8月31日前收回涉案“欣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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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08:2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17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大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回收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又称“欣弗”)的监督力度,督促企业在今年8月31日前收回全部未使用的2006年6月以来生产的“欣弗”。 对于2006年6月以前生产的该品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继续销售
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安徽华源自2006年6月份以来共生产“欣弗”产品3701120瓶,售出3186192瓶,流向全国26个省份。 7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该省西宁市部分患者在使用标示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后,出现了腹泻、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 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对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引发的药品不良事件的调查结果:安徽华源违反规定生产,是导致这起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完) 相关专题:卫生部通知停用药品欣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