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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眼球事件两名责任人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1:4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宿州市检察院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宿州“眼球事件”又有最新进展。昨日上午,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对此次事件的两名主要责任人眭国荣与眭国良孪生兄弟提起公诉。

  现年53岁的眭国荣与眭国良兄弟,是上海市人,两人均没有医生执业资格。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眭国荣在上海市注册成立了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2003年9月16日
,眭国良代表该公司与宿州市立医院签订了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负责提供超声乳化仪、进口人工晶体,并组织眼科专家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

  协议签订后,眭国荣、眭国良携带相关医疗器材,与上海市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

医院的眼科医生徐庆(另处),多次到宿州市立医院做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

  2005年12月11日,三人再次来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手术。徐庆主刀,眭国荣帮助取出人工晶体,眭国良帮助操作超声乳化仪,与宿州市立医院的医护人员一起,为该院患者王某等10人进行了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术后,10名患者均出现患眼被感染。

  根据宿州市立医院和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医院对患者眼部分泌物的检验结果,此次感染的病原体为绿脓杆菌,感染地点为宿州市立医院手术室。由于感染特别严重,造成9名患者单侧眼球被摘除,1名患者患眼玻璃体被切除。法医鉴定,这10名患者的伤情均已构成重伤。

  事故发生后,眭国荣、眭国良被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1月2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吴贻伙 汪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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