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涟源法院副院长被诬陷保护黑恶势力遭关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14:52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核心提示: “我是一名法院副院长,各种无罪证据在手,要想证明自己是清白的都如此之难,换成一个普通老百姓,岂不难上加难!” 从一名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到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再到涟源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经过涟源市人民法院门口时,谭世斌忍不住看了又看。 “新法院的院址,还是我在法院时开的毛山(荒山),现在我却成了过客。”谭世斌指着雄伟的法院大楼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 谭世斌,涟源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当年作为一名年轻的法院副院长,他曾经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二等功等多种荣誉。2001年,谭在涟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任上,因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当时湖南最大黑社会团伙案的“黑保护伞”,遭错误关押292天以后,无罪释放。 沉冤得雪,但谭世斌却没能回到原来的岗位上,而是去涟源市委办公室当了副主任。在涟源市委办的9个副主任之中,他是处境最为微妙的一个。在互联网搜索引擎上输入“谭世斌”三个字,依然会有关于其“黑社会保护伞”的检索结果出现。 被控“黑恶势力保护伞” 谭世斌的命运是在他的第三个本命年被改变的。 2001年4月19日,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督办的“三湘第一涉黑大案”(又称“4•19大案”)在湖南涟源市(县级)侦破。 2002年9月16日,该案在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湖南娄底涟源以谭和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开审,57名涉黑涉恶犯罪成员被控有罪。“这是湖南省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创下了全国审判史上一次性出庭人数之最。一时震惊湖南,乃至全国。”一位参与案件报道的湖南当地记者回忆说。 2003年3月31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谭和平特大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判处谭和平(本案中第一被告)、刘小平(第二被告)、潘存辉等5人无期徒刑;判处同案犯张良平(第三被告)死刑,判处同案犯李志文、梁震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案其他49名被告人亦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鉴于本案恶劣的社会影响,案发后一次会议上,原涟源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等4人被宣布就地免职。”据时任涟源市委一位副书记介绍,“一时间,涟源官场人人自危,风声鹤唳。”该次会议上还通报了时任涟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谭世斌被控为该团伙的“黑保护伞”接受调查的消息。 “当时欲定为黑社会保护伞的确实还不止我一个人,除了涟源政法系统四家一把手被免职外,还有公安局的副政委、公安局有关侦查大队的负责人被调查。”谭世斌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而我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团伙中的刘小平是我的远房亲戚。‘4•19大案’前的一个案子把我和他扯到了一起。”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娄中刑二终字第25号》刑事裁定书审理查明了如下事实:2000年4月,涟源市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对破产的涟源市绉纹纸厂固定资产进行整体公开拍卖。刘小平等五人分别如数交付了200元报名费和5万元定金后,取得了拍卖资格。此后,由于绉纹纸厂隐匿财产等原因,法院不得不中止拍卖。考虑到原来已经购买该厂门面经营户的利益,同年10月,法院再次发布公告,将整体拍卖变为分开拍卖。但是,这一决定引起群众哗然,尤其激起了竞拍者的反感。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