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拍卖纠纷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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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14:52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法院做通了其他竞拍者的工作,刘小平则坚持要求按公告要求办事。 在拍卖过程中,刘小平自2000年11月13日起,带人锁住涟源绉纹纸厂大门,并派人把守该厂长达20多天。并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打烂预制板,强行拿走工具,阻止施工,矛盾一度激化。
直到2001年2月,刘小平和法院仍在僵持。 其时,该院一位分管该项工作的副院长因参加学习,未在涟源。法院党组研究决定,让分管经济审判工作的谭世斌主持该项调解工作,“这主要考虑到谭世斌执行工作的工作能力。”该院一位时任副院长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证实,“谭世斌本人起码请辞过四次,坚决要求回避,他自己也意识到刘小平难缠,弄的不好远房亲戚都要得罪,还要听闲话,犯不着。”但是院长没有答应过他的回避要求。 谭世斌只好出面找刘小平做工作,几个回合下来,刘的态度有所松动,但坚持要“按照法律规定,返还双倍定金”。 2001年3月7日,谭世斌再次召集本法院经济庭庭长和破产清算组负责人和刘小平一起协调未果。谭便提出赔偿5万元给刘小平算了,拖下去是个麻烦,耽误了拍卖。把这个想法电话报告给出差的院长,得到了院长的同意。至此,这场历时一年多的拍卖纠纷终于告一段落。 正是这一起拍卖纠纷,几乎将谭世斌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被羁押292天后“取保候审” 2001年4月,以湖南涟源市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谭和平以及刘小平等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案”案发。 2001年10月12日,身为涟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谭世斌因为“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刑事拘留,10月26日被逮捕,被羁押292天后才被“取保候审”。 “那是我人生最屈辱、最痛苦的日子。”谭世斌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父、母亲的头发几乎就是一个晚上白掉的。本来成绩非常优秀的儿子,因为遭受不了同学的白眼,14岁就辍学在家。”说这话时,谭摘下眼镜擦拭着眼角。 2002年5月16日,谭世斌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在双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当时,法庭的情况几乎是一边倒,公诉方不仅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就连基本的事实都没有搞清楚——谭院长在处理和刘小平的纠纷时,(涟源市)法院里上上下下都知道,是经过院长同意的。”该院一名参加旁听庭审的法官有些激动地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当天的公诉方非常被动。” 2004年1月2日,双峰县人民法院(2002)双刑初字第68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本案中双倍返还定金损失和拍卖执行受阻的后果,是因为涟源市绉纹纸厂隐瞒门面已经出让的事实,向涟源市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和该院在涟源市绉纹纸厂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又重新拍卖破产资产,对拍卖竞标的财产权属状况未经查实而发出拍卖公告,并三番五次变更拍卖方案造成的,被告人谭世斌对此不负责任。而且,谭是在主动申请回避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受组织指派协调解决争议,其解决方案是在刘小平不让步的情况下,经过几方,包括院长在内都同意了的。其行为并非滥用职权,因此,被告人谭世斌的行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有很多事情我至今还弄不明白,我是被娄底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后,过了214天才被提起公诉的。当双峰法院一审判处我无罪的判决下达后的第10天,双峰县检察院就不服判决,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抗诉书》。”深谙法律程序的谭告诉记者。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