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实名举报三年告倒安徽和县卖官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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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15:13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撰稿 周瑞平 张利明 “官不论大小,有钱就卖;钱不论多少,送了就灵。” 这几句描绘安徽和县原县委书记杨建国治下官场生态的打油诗,改自刘禹锡的《陋室铭》,而《陋室铭》正是写于和县。和县“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陋室变成了“往来
2006年9月22日,合肥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杨建国无期徒刑。 长达156页的判决书刷新了安徽省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一项纪录。这份冗长、枯燥但彰显了法律尊严、人民意志的判决书,历数了杨建国106起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39万余元、美元5800元及人民币113万余元、美元17326元、英镑290元、港币6706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一系列犯罪事实。这些不义之财绝大多数是杨建国任和县县委书记4年多时间里,利用职权“卖官”所得。他先后收受100多人的330多次贿赂,少到1000元,多则28万余元,加上非法收受礼金高达78万余元。人数之多,次数之多,数额之大,莫不令人惊呆! 杨建国,这个曾经“工作踏踏实实,做出过一定成绩”,在下属眼中“很有魄力,让人敬重”的县委书记,把“官场”当作了市场,只要下属送了钱,就能得到晋升、重用或者保留官职,贪婪之手几乎覆盖了该县大部分乡镇和县直多数单位,堕落成一个名副其实的“卖官书记”。他的“腐败业绩”令人震惊,令人深思。 他把“官场”当作市场 杨建国1955年生于肥东县农村,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巢湖水利、建设部门摸爬滚打了18年,靠出色的工作成绩博得了组织的信任,1996年元月出任含山县县长时,年方41岁,第二年底又调任原县级巢湖市(后改为巢湖市居巢区)市长。这期间,他给人的印象是工作有魄力,下属信服,上级满意,是个很有前途的年轻干部。在市长位置上干了两年,2000年2月,45岁的杨建国荣升和县县委书记。 走马上任后,杨建国着手施放新官的“三把火”。其中的“一把火”牵动了全县许多干部的神经:机构改革,调整干部。许多好不容易当上局长、乡镇长的干部千方百计讨好新来的县委书记,希望被提拔重用,调到更好的部门或者保留原职。其中时任和县公安局局长的陈继江最为典型。 2000年间,公安部明文规定,公安局长不能由本地人担任。作为和县本地人的陈继江应该交流到异地任职,但他不愿意离开家乡。于是,2000年中秋节前、2000年10月、2001年春节前,他3次跑到巢湖市杨建国家里,共送给杨建国5000元,向杨提出想到土地局当局长。陈继江还一次次表达了自己对杨建国的忠心。杨建国自然比较看重这个土生土长的公安局长。2001年2月底,组织部门向杨建国汇报人事调整方案时,杨点名让陈继江到土地局任局长。同年底,和县县直机构进行改革,县土地局和矿产资源局合并成国土资源局,陈继江欲担任该局局长,再次找杨帮忙。陈继江如愿保住了国土资源局局长这个肥缺后,对杨建国自然是感恩戴德,先后12次共送给杨2.2万元,是100多个行贿人中次数最多的一个。不过,陈继江行贿的钱,是不掏自己腰包的,他拿了些票据,大笔一挥,分别在公安局和国土局报了销。看到县委书记大大方方地收了自己送的钱,陈继江很受启发。 自2001年底至2004年底,陈继江利用其担任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17人、24个单位95次所送的财物共计61万余元,有72.9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陈继江成为杨建国麾下一员“贪将”。今年3月4日,陈继江被巢湖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首次乡镇、县直机关干部大调整,基本上是按照杨建国的意愿进行,他提出的人事方案,可以说没有遭到正面反对。杨建国充分感受到了作为“一把手”说一不二的权威。和县的许多干部也因此知道了杨建国的“爱好”和“品性”。和县官场的“潜规则”因此形成:要想升迁,就要给县委书记杨建国送钱。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