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县官场行贿受贿成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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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15:13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行贿—牟利—再行贿—再牟利”怪圈 杨建国在和县4年多,除了每年春节、换届调整干部前夕大量受贿外,有4个时期达到了受贿和收受礼金的高峰:2001年4月,2003年10月,杨建国生病分别在上海、南京住院;2002年4月,杨建国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培训班学习期间;2003年11月,杨建国在肥东的祖母病故。
给杨建国送礼的干部成群结队,想提拔的要送,欲保位子的要送,一般都是按级、按职送钱。有的干部不仅求升迁,为逃避处分也送钱。在县里,好职位是稀缺资源,下属们只有源源不断地“进贡”,才能保证成功的系数。时间一久,形成了行贿——牟利——再行贿——再牟利交替进行的怪圈。 而对杨建国的监督,几乎是空白。在杨建国的放纵下,下级给上级领导送礼送现金在和县成风,不少干部都通过行贿走上了领导岗位。和县官场风气一时间变得乌烟瘴气。一些党政干部在向杨建国行贿的同时,也在大肆收受他人贿赂,如杨建国的得力干将:原和县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禹成春,原和县沈巷镇党委书记(副处级)孙远志,原和县历阳镇党委书记吕常春,原和县公安局局长陈继江,原和县水务局局长刘继山等10多人,后来也都因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被判刑。这些“慷慨”向杨建国进贡的人,其钱财并不是掏自己的腰包,都是慷公家之慨,并且通过虚列相关费用,以假发票在单位报销。 而那些被称为“不识时务”的廉洁干部,因为没有给杨建国送礼送钱,被找出各种理由卸去职务,晾到一边。 实名举报3年告倒贪官 和县的许多干部敢怒不敢言,唯独一位叫龚直(化名)的老干部挺身而出,从2002年开始,向纪检部门实名举报杨建国的种种劣行。但他的举报信发出不久,杨建国就知道了所有内容,扬言要好好整治龚直。龚直有个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曾4次接到威胁电话,龚直也是常常不敢回家住。龚家人都强烈反对龚直再举报。可是,固执的龚直坚持不懈地向纪检部门寄发实名举报信。两年过去,杨建国不但未被查处,反而盛传又要升官。2004年初,龚直索性背着铺盖到北京举报杨建国,终于引起了中纪委的重视。 2004年10月,杨建国被“双规”。 今年6月22日,杨建国在合肥市中级法院接受审判时为自己辩解:利用春节期间和我在南京住院、在中央党校学习以及我祖母去世的机会,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的一些负责人来给我送钱,绝大多数没提出任何要求,只说是拜年和看望,其目的我认为是和我联络感情,以便能得到我的重视和关照。这是礼尚往来,不能算受贿。 但实际上,杨建国只收钱,不还礼。 庭审将结束时,杨建国在法庭上忏悔说:我是农民的儿子,大学毕业后工作了30多年,担任正职领导以后,开始我时常告诫自己,不要为别人拉工程,不要为别人谋取利益,在前期我是做到了这一点。任和县县委书记之后,担任正职时间长了,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对人生观、价值观的认识发生了偏差,遵纪守法的观念也淡薄了。同时客观上也受一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我终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后悔莫及,愧对党组织和人民的培养。我有罪,我认罪服法,但因我有很多慢性病,这两年身体越来越差,希望法庭在考虑我认罪态度的情况下,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 然而,杨建国没想到,他等来的是无期徒刑。一个法律对贪官的公正的判决。(版权声明:任何媒体转载该条新闻,须注明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