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才:要不要司法鉴定 法庭判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9:06 青年周末

  邱兴华一审公诉人李德才:要不要司法鉴定,法庭判断

  [◎李德才 邱兴华案一审公诉人之一 安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公诉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没必要进行鉴定,但如果辩方律师提出邱兴华精神存在问题,要不要进行司法鉴定,需要法庭判断。

  邱兴华二审律师张桦:给邱兴华做鉴定要大手笔

  [◎张桦 邱兴华二审辩护律师 陕西江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给邱兴华做精神病鉴定,这事现在还很难说。做,需要大手笔;不做,也需要慎重。如果它要是普通案子,有这么多不符合逻辑的迹象,可能就做鉴定了。但这大案子十几条人命在身,敢不敢给他做?现在媒体都很关注,陕西省高院压力很大。

  这次司法界5个学者站出来写联名信,确实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或者说是在天平上压下了一个很重的砝码。希望全国更多的专家来呼吁。越呼吁,陕西省高院的压力就越大,最后就得交给最高院来定度。最高院不能不考虑到全国人民的呼声。目前我比较乐观。

  昨天我们去对邱兴华做了一个回访,主要是看看他对我们律师的辩护有什么意见。同时,对他作案过程中我们认为不合乎逻辑的地方,也当面问了他。但他只是说,自己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就总想着要做正义的事情。

  他的那两本书还正在写,我让他写好了给我寄过来。快写好了。一本是他20年前就想写的《金笔定江山》,为国家智取台湾献计献策;另一本是《轰动全国的7.16特大杀人犯邱兴华一生的写真》,他希望“出书后威震四海,全民惊醒,不再出现与我邱兴华同样的惨案发生”。他也知道自己现在是在跟时间赛跑,看守所也在为他创造一切条件,让他先把书写好。

  邱兴华二审律师赖杰:要浪费国家多少财力人力

  何冉凤(邱兴华妻子)说邱兴华有精神病,她心里到底想的是啥,我们也不知道,也可能是想拖延时间。我估计可能不会做鉴定。因为不可能所有的案件,一提出来就给你做精神病鉴定,那要浪费国家多少财力人力?

  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做鉴定司法部门就不被动

  我不认为邱兴华患有精神病,但我也同意给他做精神病鉴定。做完鉴定,司法部门就不会被动了。并且我认为,今后凡是被判处死刑的,在枪毙前都该出具一份司法精神病鉴定书。对每个死刑犯都进行鉴定,这会让我国的死刑判决显得更文明、更慎重些。

  精神病主任医师刘锡伟:成立“鉴定师事务所”

  “我当了50年的精神病工作者,我怎么不能判断?”73岁的刘锡伟对本报记者说:“我就是一条缉毒犬,全国哪里出现了这种精神病人犯罪,我都能马上闻到味儿。”

  司法精神病鉴定这么专业的东西,但你看报道,陕西省的政法委书记都要站出来发言,指导这事。司法考虑民愤,这属于“情理法”,就是感情用事,不符合司法的科学精神。

  我的观点是:成立“司法精神病鉴定专家事务所”,犹如现在的律师事务所。由司法局统一管理,核实资质,推向市场。“你办所,我发证;你赚钱,我收税;你关门,我不管。”比如说,可以由原告请两个鉴定师,被告请两个,法院再请一个。

  误鉴的后果很严重,会导致人头落地,因此误鉴必须受处理。司法精神鉴定协会还要像律师协会那样,发挥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既颁发入场券,同时又要有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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