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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因材施教变成因“财”施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9:55 南方网
  大众日报网络版 莫林浩

  老师在自己家里办学习班,给差生补课,给优生辅导,一个假期挣几万元很轻松。尽管济南市教育部门对老师从事有偿家教明文禁止,但实际上一些老师的“家庭班”获利之高,还是超出人们想象。(2月18日《齐鲁晚报》)

  对于有偿家教,很多地方的教育部门一直反对,但目前没有哪部法律规定教师在8小
时以外不可以从事有偿家教,而且家长也有这方面的需求,因此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议。不过有一点应该明确,老师给自己所在的班级或学校的学生进行补课,是有悖师德、有损教学秩序的行为。

  这样做害处之一是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为了体现家教的优越性,一些教师课堂上留一手,该讲的不讲,留到家教时讲,以吸引家教生源。这无疑影响了正常的课堂教学,对于不参加“家庭班”的学生也是一种损害。当然,并非所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老师都会如此,但因为这类行为很难进行有效监督,师德缺乏的老师难免在利益驱动下会出现这样的行为。

  害处之二是导致师生关系异化。因材施教变成了因“财”施教,这必然在学生之间造成冷暖亲疏,无形之中损害了

教育公平。“传道、授业、解惑”变成了赤裸裸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知识)”。教师不重道,学生又怎么会尊师?

  当有偿家教发展成为自己的学生补课也要有偿,甚至得到越来越多的家长甚至是社会的认可,这就不仅仅是老师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了,应该反思的恐怕不仅仅是老师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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