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不要总搞“仇富”的议程设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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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9:05 国际在线 | |||||||||
作者:邹云翔 2月24日下午,广州荔湾区西华路金平广场对面,一辆单车剐花了一部私家车。单车车主给了对方30元钱作赔偿,而对方接过钱后当场撕得粉碎。这行为一度引起了围观者的纷纷指责,几乎所有的观者都认为,单车剐了小车错在先,但对方撕毁人民币的行为不但违反有关法规,而且是一种蔑视穷人的表现。(《信息时报》2月25日)
开私家车就是富人?骑单车的就是穷人?开私家车的与骑单车的发生冲突就是“仇穷”?这样不讲逻辑的议程设定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是非理性的,也是危险的。笔者认为媒体不能搞所谓“仇贫”或者“仇富”的议程设定,而是要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心平气和地探讨问题。 本与穷富无关的一个普通交通事故:开私家车的也许是一个贷款购车的爱车族(其实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有辆私家车并不意味着就是富人),而骑单车者也许是一个不喜欢开车的人。正如穿西装的我与喜欢穿牛仔服的比尔·盖茨一样,西装未必就是富人的标志,牛仔服也未必是穷人的象征。 我们应该就事论事谈事故本身:谁剐花了你的爱车,只给你30元钱了断,你心中有没有想法? 将钱当场撕掉,当然违反了有关法规,但其中透露的信息仅仅是私家车个人缺乏公民修养,因为愤怒而做了违法的事,我们看不出这样的行为就是蔑视穷人,我们只能从这样的行为中看出其强烈的不满。结合具体情况,我们应该承认,这样的不满情有可原。 其实,这样的冲突每天都会发生,我们的社会自有公正地处理如此事件的协调机制:交警、法庭以及保险公司。但媒体介入后,将一种激情之举,无来由地设立为蔑视穷人的歧视之举,设定了与事情本来面目不相符的议程,不利于这样的事情顺利得到解决。 笔者是媒体权利的坚决坚持者,但是笔者反对媒体毫无来由地设定议程误导公众。因为这会助长一种非理性看待世界的行为方式,与媒体的宗旨不相符。笔者希望媒体理性地探讨问题,在事情的本来面目上进行探讨,不能无限拔高,更不能凭想像任意扭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