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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贫困的前提是反权利贫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7:3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2月27日有两条关涉贫困的新闻引人注目。一是《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说:“中国最贫困的10%的人口,所得的收入占国民收入总额的1.8%,而最富有的10%的人口,所得的收入占国民收入总额的近30%。”一是《新京报》报道,《中国区域发展蓝皮书》发布,“环京津贫困带”贫困人口达到272.6万。

  先稍加辨析这两条新闻,前者是从整体上阐述贫富悬殊,后者说的是贫困个案。两
条新闻都指向一个命题:贫困现象不容小觑。现在,反贫困已成为国人共识,问题是,该如何反贫困呢?

  众所周知,弱势群体的贫困一般分为物质贫困、能力贫困和权利贫困。某些地方的居民经济上捉襟见肘,表面上看是因为他们致富途径单一,谋生本领低下,也就是说他们能力贫困。但追根溯源,能力贫困的终极原因是权利贫困,权利贫困才是造成弱势群体举步维艰的始作俑者。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国情中心主任丁四保,2005年下半年对东北地区5个资源枯竭城市的贫困群体进行了调查,他对城市贫困居民做这样的描述:离开原有在国企或者集体企业的工作后,大部分员工在实现再就业、获得失业和养老保险、参加就业培训、享受医疗和教育服务方面,遭遇严重的排斥(见2006年第6期《凤凰周刊》)。显然,正是因为这些人在再就业、养老保险和医疗等方面的权利付之阙如,才一步一步致贫和返贫的。如果他们能处于权利富裕的景况,结局势必不会如此尴尬。

  再以农民的贫困为例,浮在表面上的原因是,横亘多年的城乡二元体制仍然坚如磐石、工业反哺农业的步伐推进迟缓等。从深层次讲,农民贫困的根源仍是权利贫困。具体而言,农民无法享受和市民一样的优质教育资源,也无法享受和市民并驾齐驱的社保、医保等权利。最根本的权利贫困则是,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无法得到严格维护。比如,在某些地方的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珍贵土地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被强行贱卖,他们只能忍气吞声,往往无法如愿地伸张或者捍卫权利。

  如果不能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弱势群体的权利贫困,贫富分化将会持续拉大。令人担忧的是,现如今,富人与穷人这两个群体之间缺乏良性互动。这将导致可怕的后果,正如学者孙立平忧虑:“大众和精英裂痕的加深会导致什么情况的出现?在结构层面上,可能是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在行动层面上,则是上层寡头化,下层民粹化。”显然,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双输”结局。

  因此,迫在眉睫的要务是弥补富者更富、贫者更贫间的鸿沟,这一方面固然需要富裕人群有更多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公平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

  反贫困的前提是反权利贫困,寻求釜底抽薪之道,就是消除弱势群体的权利贫困,不能让他们成为“权利的他者”。□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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