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对“饿肚子办大节”的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如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0:18 红网

  继挥资数亿元操办首届“姓氏文化节”之后,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今年10月将举办第二届“姓氏文化节”,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该活动列入为老百姓做的10件“实事”之首。

  这到底是为老百姓办“实事”还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为搞一个所谓的“姓氏文化节”,光改造太昊陵的投入资金约为1.
5亿元,建设姓氏文化节的主广场花费约3000万元,导致2004年全县财政收入仅为1.21亿元,财政支出却高达3亿多元。我们不禁要问:从这种华而不实的工程得到好处的到底是老百姓还是政府领导干部?淮阳县领导干部提出的“一年建设,十年还债”的口号后面,体现的百姓的民生重要还是官员的政绩重要?

  以往,我们对于地方党政领导搞这种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顶多是老百姓发发牢骚,媒体进行批评揭露,如果情况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可能会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不过,现在,我们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有制度化措施了。新华社2月26日报道,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已经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其中《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四)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而且,《暂行办法》还规定了,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在“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在谈话后,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还“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应当根据党委(党组)的意见,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或者作出组织处理。”

  如此看来,淮阳县搞这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完全符合被“诫勉谈话”的条件,上级机关应当了解相关情况对他们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如此,他们才不会“通过淮阳电视台,向全县人民表示,今年的第二届姓氏文化节要办得更为隆重。”

  诫勉谈话是党中央推出的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进行反腐倡廉、要求勤政为民的新举措,这种举措必须要由各级党委和政府将其落到实处才能发挥其作用。那么,周口市的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就应该从对淮阳县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做起,从督促他们改正“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做起,才能真正取信于民,才是真正地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与部署。

  不过,话说过来,对有关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还是一种事后的处理或者警戒,要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铺张浪费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必须让人民管好政府的“钱袋子”,并要在事后接受上级部门的

审计

作者:杨涛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