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办公室里的跷跷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2:00 光明网 | |||||||||
徐迅雷 南京把节约的主意打到市长办公室里去了。3月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说,南京出台办公室装修和办公用品配置标准,市长办公家具不得超1.5万元,处长办公桌每套不超过1000元,局长的笔记本电脑不能超过1.4万元;至于机关办公室装修,则规定每平方米装修费用不能超过450元,等等等等。 节约的理念是好的,因为我们的行政成本实在是太高,用掉的可都是纳税人的钱。
可是,从曾经的市长独占6间办公室到如今的市长办公家具不得超过1.5万元,我看不到本质的变化。报道里有个细节是这样的:南京市在弄出规定之前,“还专门到其他城市‘取经’,最后出台的标准属‘中等偏下’水准”。可以分析一下的是,为了这么一个简单的标准的制定,竟然要“专门到其他城市‘取经’”,本来打几个电话、花一点长途电话费就可以问得清、搞得定的事,要消耗多少“办公经费”才能把“真经”给取来?在一头节省了一点,在另一头就多浪费一点,这就是“市长办公室里的跷跷板”。 经济现象中有一种“跷跷板效应”,那就是此消彼涨的情形。同理,在“市长办公家具”上省下一点,在别的领域就可以多花费一点,最终并没有将行政成本真正降下来。而节省的那一点属于“显形成本”,更多的“隐性成本”是公众看不见的。如此这般,“市长办公家具不得超过1.5万元”就可能是做做样子的了。 在办公用具方面,奢华浪费也好,简单节约也罢,还都属于“领导自律”的范畴,不要以为出台一个标准、规定,就是什么“制度化管理”了;而且此任规定这样的标准,彼任也可以出台那样的标准,这就是所谓的“人去政息”;所以,“想简约就简约地动用公帑”与“想豪华就豪华地动用公帑”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古罗马哲人西塞罗说:“政府的行政机构就像一家信托所,须为委托人的利益而工作,而不是为受委托人的利益去工作。”因此,真正优质的“信托所”,其办公经费是“委托人”或“委托人”的代表说了算的,那样的话,只要经过“委托人”的同意,即使你把办公室装修得豪华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