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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专门机构与医院脱离“父子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0:07 红网

  在卫生部3月10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今年将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什么实际效果,当地群众和媒体有哪些反映等等。(据央视新闻)

  作为一种有意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作为”的表示,笔者对卫生部新设“专门机构”以监督医院的举措,表示非常欢迎。即便这不是高部长所称的“灵丹妙药”,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但这至少让人感觉到了“动起来”的信心。因为,眼下比寻找“灵丹妙药”更重要的,正是重建公众那业已走到崩溃边缘的信心。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虽然现在还没有“专门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现在的

医院没有政府部门来监管;相反,医院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一直都处在“非专门机构”的监管当中——只不过,事实证明这种监管是失败的。所以,新设“专门机构”为监管医院预备了两种可能:一种是“专门机构”优于“非专门机构”的监管,另一种则只是多了批吃财政饭的“专门干部”而已。

  我想,谁都不会愿意看见后一种情况出现,这就要求我们首先找出“非专门机构”监管失败的原因所在。那么,“非专门机构”为什么会监管失败呢?显然,这并不是因为其不够“专门”,关键在于其不够“独立”——是一种“老子监督儿子”式的监管。太多私情与私利的掺杂,让监管机构和被监管者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你好我也好”的共荣共损格局让他们失却了监管的动力,护短的冲动却格外强烈。

  “香港胜在有廉署”,是香港市民耳熟能详的一句话;而香港廉署之胜,首先就胜在其极高的独立性上。因此,在公众对“专门机构”的期待中,监管独立性之提高远超于监管技术与水平之先进;“专门机构”首先应该是独立性上的“专门”,而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部门独立。某种程度上,确保“专门机构”与医院脱离“父子关系”,是监管成败的第一关键。

  “专门机构”的独立,既是监督干部上的独立,也是行政体系上的独立,还是利益格局上的独立——独立的监督权力和独立的负责机制是一切“独立”之父,监督工作的透明性和充分的公众监督是一切“独立”之母。期待“专门机构”能一改“非专门机构”监管失败结局,还原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给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个良好的“治标”开始。

稿源:红网 作者: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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