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零工资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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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0:28 东方网 | |||||||||
面对06年毕业离校日益临近,身边同学陆续有了工作着落,少数尚未找到工作、急了眼的大学生,抛出了“零工资就业”! 顾名思义,“零工资就业”就是白干活不要钱。一份关于“2006大学生就业力调查”的报告显示,“零工资就业”已占被调查者的0.8%左右。这种“主动牺牲”工资待遇、不计各项社会保险与福利、甚至连劳动合同都不签的做法,自然是为了“增加”竞争力,以此
大学扩招,高等教育进入普及阶段,物质、精神、文化多方面诉求急剧增加,城市发展与服务保障跟不上,就业迅速成买方市场。对此,社会一方面呼吁改变应试教育现状、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型教育;另一方面,在就业指导上,则在不断提醒毕业生求职应更加理性——潜台词是不要好高骛远,应降低某些“理想化”预期,先找份工作,再寻求发展。从顺应市场、尽量解决就业角度,这没有什么疑问。可人们看到的是,面对一个职位,众多学生不仅在学历、各类证书上较劲,薪酬待遇也不得不竞相“自我杀价”。学生随便挑,成本还下降,用人单位自然乐得受益。因而近年社会平均工资在稳步递增,但毕业生总体“薪情”却呈下降态势,一些非名校、非好专业的大学生,每月薪水只有数百元。上了几年大学、花了大笔学费,到头来收入不如进城打工仔,甚至毕业找不到工作,有的温饱家庭还返贫,新“读书无用论”也在某些地区涌现。“零工资就业”看似离奇突然,但某种程度上又是一种必然。市场与就业的残酷,令人尴尬,更思索不已。 事实上,理性择业的概念首先就需澄清。理性不等于一味降低标准,更不意味着要以牺牲个人合法权益为代价。而透过一些用人单位强行制定长期合同、高额违约金等“不平等条约”,在各项职工保险上耍心眼、拖欠克扣,以及经常性无偿加班等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强弱势对比明显,更暴露出相关劳动权益保障的严重缺位。此外,劳动法明文规定,即使是试用期,双方也应签订合同,报酬不能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劳动者应当意识到,正规企业和单位,不可能认可所谓“零工资就业”,这不仅有损其声誉形象,还将承担潜在纠纷风险。如果真是有价值人才,正规单位不会为省蝇头小利错失;反之,白干没准还会“添乱”。某些单位接受“零工资就业”,与其说是运作“不规范”,倒不如说是“趁火打劫”。不断压低待遇薪酬,只会导致恶性循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求职者“远景预期”不仅可能被惟利是图者利用,到头来没准“竹篮打水一场空”。 面对就业难,有种说法是:如今大学生已然“过剩”。但实际情况呢?就业难具有明显地域特征,越是大城市压力越大,中小城市、广大基层却人才不足,求贤若渴。“人往高处走”、城乡发展不均都是客观事实,但每年几百万新增毕业生都“扎堆”各类资源已近承受极限的大城市,这现实吗?目前一些地区鼓励大学生当村官,出台优惠措施,想法行动都不错,但还远远不够。政府、社会在平衡城乡知识文化差异、为欠发达地区“输血”的方式上,观念应进一步更新,步子也应迈得更大,应该当作一项战略规划来做。而学生既然肯在城市不断降低身段与薪酬、委曲求全、甚至“零工资”,又为何不尝试就职地县乡镇,参与到全社会都在倾力的新农村、小城镇建设中来呢?换一种思维方式,天地也许更广阔! 一落叶而知秋,“零工资就业”,实际是职场恶性竞争、固守城市的择业观、劳动权益保障缺乏的极端体现。在提倡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零工资真的只是“市场决定”、“愿打愿挨”的问题吗?作者:蒋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