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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总书记“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23:56 红网

  3月27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强调安全工作时指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据3月29日新华网)

  抓安全生产非同儿戏,不是闹着玩的事,稍一疏忽,人命关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全成为人们生存之首要,成为人类的共识。胡总书记从抓好安全工作出发,非常及时
地提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切中要害,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灵魂。这也是我们党一惯创导的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基本发展方针。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把抓安全生产当作人命关天的大事,才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只有真心热爱人民,视百姓的生命为无价宝,才能有效地开展打击非法和违法、违章生产,遏制住重特大事故。

  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曾三令五申在全国各地开展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遏制重特大事故,有煤矿的省、市也都三番五次检查,相继下了很多“猛药”,但至今未能见效。煤矿重大事故仍然接二连三发生。据媒体载,有的小煤矿至今还敢叫板省政府令在违法生产。这些违法生产煤矿和地方政府似乎把党中央、国务院的三令五申当作耳边风,至今仍我行我素。当前,在全国还有不少该关闭的煤矿还没有关停。可见,遏制重特大事故,单靠开会敲警钟或下猛药早已不能凑效了。主要原因就是“官煤勾结”,各种利益所在不能自拔和无视矿工的生命。矿主本是小煤矿事故的责任主体,然而出了事故后,很多矿主往往一逃了之,让政府替他们“买单”处理善后,即使受到了处罚,这些平常靠违法生产赚了大钱的矿主们也感受不到“切身之痛”。一些非法煤矿所在地政府软弱无力的根子,除了有“官煤勾结”外,与不关爱井下工人的生命安全不无关系。胡总书记发出“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似一声震雷,给一些至今还在漠视中央,抓安全当儿戏的有关官员该清醒清醒了。不久前,河南省政府出台了“让违法者出不起事故,出了事故赔不起”的严厉的处罚措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笔者建议各地不妨一学。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也是人民群众的生命。以胡总书记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提出“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彰显党和政府的亲民情感。也道出了人民,只有人民才能创造世界的真啼。有钱能使“鬼”推磨,但有钱难买命归来。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人是第一位的,人类可以创造世界、改造世界。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政党,党员和群众、干部和老百姓本是鱼水关系,谁也离不开谁。共产党人的这一亲民的精神风貌和高尚情怀,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的动力源泉、逢山开路的锐利武器、带领群众的无声号召、战胜一切艰难困苦的根本保证。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建设的头等大事,搞发展搞建设决不能视人民的生命当儿戏,人命关天,我们宁要安全,不要见钱亡命。那种以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发展和建设就是犯罪。历史事实证明,一些重大事故不能遏制住的根本原因都有“官商勾结”的影子。不解决“金钱第一、漠视生命”的腐臭观念,抓安全生产就等于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落实不到行动上。当务之急是要修改《煤炭法》等有关安全的相关法律,达到以法治安全,以法治国。要让全社会声讨黑心老板和“官煤勾结、官商勾结”,只有做到对无视百姓生命的有关责任人员和负领导责任的官员施以重典“严惩不怠”,才能从源头遏制住重特大事故。反之,一切头痛治头、脚痛治脚的“灵丹妙药”或想一关了之都非上策。

稿源:红网 作者:李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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