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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万人吃错药是谁的过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0:08 红网

  “由于虚假医疗广告、误导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吃错药。目前医疗广告违法违规的现状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对目前虚假医疗广告泛滥、误导群众就医的现象给予了强烈抨击,并建议全面禁止医药广告的发布(据4月4日《信息时报》)。

  患者吃错药不仅会导致病情加重甚至会毙命。资料显示,我国每年约有20万人死于
吃错药。足见,吃错了药可不是小事。当然,患者吃错药原因可能多方面的,但我看,“由于虚假医疗广告、误导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吃错药”,只是问题的表象,而非问题的本质。以通过全面禁止医药广告的发布之法来保证公众不再吃错药,也实在是下错了“药”,既不合情又不合法。从根本上来说,每年约有250万人吃错药,是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所致,而埋怨患者的眼睛和耳朵不济,玩的则是责任危机转嫁法,未免有些太幼稚,消费者是无奈又无辜的。

  毫无疑问,对于诸如标榜“药到病除”、“国内首创”、“三盒见效”、“治愈率为98%”的;声称“专治疑难杂症”、“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的;用专家、病例、患者作证明的等坑财害人的虚假

医疗广告,目前已经成了过街老鼠,公众喊打声不绝于耳,势在必除。笔者注意到,去年3月7日时任
卫生部
常务副部长的高强同志在政协会议医药卫生界委员联组会议上一句“医疗广告要取消”的话,曾如石击水激起千层浪,无论是发布医疗广告的医药企业,还是平面、电视和网络媒体都感到一阵紧张。紧接着,卫生部新闻中心于3月17日再次传出讯息,近期卫生部还没有出台有关取消医疗广告的打算。其实,这种“更正”是很正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厂、
医院
已经不再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中的公益性单位,作为企业,它们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做医疗广告、宣传自己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开拓市场是企业非常正当的经营行为,也是企业自身的合法权利,只要企业有商业宣传上的需要,就必然要做广告。企业做广告,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都不随意得取消废除,医疗广告也不例外。但是眼下需要动刀子的只是那些虚假医疗广告,而绝不是要搞“一刀切”。

  还应看到,取销医疗广告的禁与放,还直接涉及到媒体的切身利益。据CTR监测数据显示,“高比重”、“高增长”是目前医疗广告市场的现状。近年来,医疗广告投放额占其总广告投放额的10%以上,少数媒体甚至达到了50%以上,医疗广告现已成为不少媒体单位广告收入的主要来源。省级频道医疗广告按照投放时间长度计算,占到全部广告时长的27.80%,而城市频道则达到了61.15%。也就是说,如果医疗广告被叫停,多数频道和版面将会有20%至60%的广告时段和版面发生空缺,广告的时段和版面都要进行重新的设置。这对媒体广告部门无疑是一个沉重的压力。可见,全面单纯封杀是不明智的。

  说到这里,人们不难看出,医疗市场现在存在的问题,根本原因绝非广告,主管部门不作为或监管不力才是病根,问题出在管理上。因此,卫生行政主管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媒体要形成合力,互相监督,并下力气建立和完善医疗市场的规则和制度,通过严格管理来规范和推动医疗市场的发展。同时,要依法加大对虚假和违法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让虚假医疗广告承担高额违法成本,彻底消除虚假和违法广告的生存空间,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由此可见,医药广告是医疗药品宣传的主要方式,也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得当非常便于指导人们合理就医用药,利用不当则会造成巨大的社会恶果。政府的责任是辩证思维,科学处理,趋利避害,让群众受益。

稿源:红网 作者:徐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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