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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恋”果真有悖师德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2:48 东方网

  武汉某高校前日做出决定,解聘一名任课教师,理由是他与女学生谈恋爱,此举在武汉高校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4月6日《中国青年报》,《武汉晚报》)

  解聘一名教师,不是因为教学态度,学术素养,教研成果,而是因为“师生恋”,这算什么事啊?原来,该校去年出台的《教职工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在师德方面明确规定,“不准与学生建立恋爱关系”。原来,在该校决策者看来,“师生恋”有悖师德,所以当
解聘。

  “师生恋”果真有悖师德吗?似乎是如此。古人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教师可算得上是学生的父亲啊,父亲怎么能和子女恋爱呢?基于一种传统的伦理道德,“师生恋”乃是一件大逆不道的行为。

  可是伦理是变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种行为在过去可能是违背伦理的,可在现在或者将来就是符合伦理的。比如在古代讲究个三纲五常,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等等。可在现在看来,这却是不合情理的,现代社会中,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地位都是平等的。“师生恋”,我们同样应该以伦理变迁的眼光视之。

  在过去,师生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学生处于被支配的位置上,老师对学生的情感占有变得轻而易举,“师生恋”乃是对学生存在潜在伤害的行为。可现在,师生之间的地位趋于平等,“师生恋”不再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占有,而是在平等的交流之后所发生的感情碰撞,这和普通的恋情有什么本质区别?师生伦理变了,恋爱伦理也跟着变了,这时候的“师生恋”也就很难说是违背师德伦理了。

  至于说“师生恋”容易让学生在价值形态上产生扭曲,也可以说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记者对20名学生进行随机调查显示,有50%的学生对“师生恋”持无所谓的态度,明确反对的学生只占25%。现实生活中,还经常有人对鲁迅与许广平,沈从文与张昭和等“师生恋”行为津津乐道,表示出一种美好的向往。

  仇视“师生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仇视者的思维还停留在传统的恋爱伦理上,当我们以一种变迁的恋爱伦理观念审视之,就可以发现它不是那么丑陋,甚至还散发着一种浪漫的美丽。


作者: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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