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巍青:建负责任的财政公开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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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4:37 新京报 | |||||||||
日前,财政部副部长娄继伟表示,财政是政府全部活动的公共账目,公共账目今后将逐步向社会公开。 政府的财政要向社会公开,这个表态听上去令人鼓舞。既是公共的财政,就是要接受公开的监督,这是政治学的常识。若是有政府与公职人员的行为守则,这也应该是第一条。工作做得好不好,这都可以有讨论,但是花掉了多少钱,是不是按规定花的,这却必须是
不过在实际中,政府财政的公开还是很困难的。前不久,湖南农民蒋石林状告当地财政局公款超标买车,不但遭到拒绝,还被财政局长挖苦,说你交的税够买一辆车吗。最新的报道说,这位局长已经登门道歉,向蒋石林“公开”了一大堆账单,说明了买车之来龙去脉,其中有复杂的缘由与程序,证明买车不超预算不超标。而农民蒋石林看了以后表示“满意”,于是事件以喜剧告终。 但是生活经验告诉我们,碰到局长登门向你“公开”资料的机会实在太少,而碰到各种软硬兼施不予公开的情况实在太多。笔者自己一个小小的经历是,曾点击某政府部门网页上的“联系我们”,发出电子邮件,索要一些我认为很普通的资料,并说明自己的姓名单位,以及需要资料的理由。还请求,如果不便提供,请告诉我理由比如这是秘密等等。发过几封这样的邮件,一律石沉大海,连表示收到的自动回复都没有。 可见,从副部长的原则表态,经由漫长的行政通道与部门链条,再到普通人真的能够公开、合法、简便地获得政府信息,其中大概要过许多道坎儿吧。问题还在于,这些坎儿在哪里,局外人是根本不知道的。若不是有那么多人出来说公道话,农民蒋石林的质疑恐怕不会有什么结果。而身为财政局长,竟没有财政公开的意识,我们惟有期望,这种现象只是一个特例吧。 但是就算是特例也提醒我们,任何事情不能只满足于原则性的表态,而必须有实际上行得通的机制保证。借用国际上的流行话语,我们不但需要有财政公开的原则,更重要的是要有“负责任的公开机制”。“机制”的意思就是,它可以容纳而不是排斥利益相关各方,它使各方相互连接而不是相互割裂,相互作用而不是相互冲突。而所谓“负责任”,意思就是这种机制会引导出积极的合作,有利于公益目标。例如在财政公开问题上,“负责任”意味着反对滥用保密当不公开理由的做法,重建对公众负责的行为模式。当然它也意味着反对无政府式的滥用公开,这同样是一个对公众负责的问题。 “负责任的公开机制”具体形式如何,是需要研究的话题。原则上,它必须依赖法制地位而存在,而不依赖于个别领导的善良意志和施政策略。同时,它必须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举例来说,公开出来的政府公共账目应该详细还是简单?这就是一个实际问题。按照上述娄继伟副部长的表示,现在向人大公开的账目很厚,代表们看不过来,因此要考虑简化。对社会的公开,更加要简化。这当然是对的。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这里有一个悖论。账目越详细,越能看出问题,越不容易作假,这对监督方有利。反之,越简单的账目,对被监督方越有利。但是账目越详细,对监督方的专业要求就越高。假如这个问题不解决,公开很容易沦为形式和作秀。 循此思路,财政向社会公开,行政部门的努力固然重要,有监督能力的社会力量是否形成,更是关键,也是难点。如果在政府、人大、社团、公众之间,形成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互动,就可以说,形成了“负责任的公开机制”。 □郭巍青(广东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