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型诚信”仍是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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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2:21 华夏时报 | |||||||||
安徽省明光市司巷乡为了偿还吃喝招待款,先后卖掉政府办公楼、电影院和乡广播站,并侵占了赈灾专款修建的敬老院办公。 变卖办公楼偿还吃喝债,相对于媒体常有曝光的“政府老赖”来说,这个乡政府做事还是挺有“诚信”:在人家酒店大吃大喝,并没有说嘴巴一抹就走人,而是“砸锅卖铁”式的把政府的办公楼卖了也要还债。但是,卖了办公楼再卖地,“卖一处吃一处”,政府机关
政府的确应该恪守诚信,但这个诚信应该是建立在“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基础之上。把办公楼卖了还吃喝债,自己没有地方办公便挤占养老院,让本该颐养天年的十多户五保老人衣食无着;新建办公楼征用农田,给农民按每亩2000至4000元不等给予补偿,一转手再出让土地,有的每亩卖到七八万元,种种行为表明,司巷乡的“诚信”之举远非正义之举。事实上,正是这种“诚信”导致了更大的腐败。 “割肉补疮”式的卖楼还吃喝债,透出当地官员的短视行为。在一个地方执政,不是想着长远规划,用心为老百姓谋利益,而是求得表面上的稳定,落得个“无过便是功”。指望这样的官员为百姓办事,实在靠不住。(高君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