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富人的骄横变成肆虐的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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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08:43 新京报 | |||||||||
社会要警惕一种隐蔽的日常权力的肆虐,这种肆虐可能只是悄悄地发生在家庭之内、发生在窗内檐下。 最近,我看到了有关珠海虐待保姆事件的报道,真是令人触目惊心。主角魏某出自富贵人家,父母家住一栋两层楼房,母曾是河南漯河市某局局长,她自己在珠海工作,有汽车还有100多平米的住房。2000年底,她想找一个年龄小、长相漂亮的女孩来与她做伴,于是,
这个也是青春貌美的魏某,竟然长期虐待比她只小十多岁的敏敏。两人的关系从此开始了一种事实上的“家内主奴制”,而且,敏敏遇到的是一个恶主人。敏敏除了做家务,还要全身心地伺候主人,晚上捏脚总是要到12点以后主人睡着了才能睡。魏高兴了,偶尔也对她好,但恰恰是这种“随意性”更显出一种“主奴制”的特性。主人一不顺心就打她,像擀面杖、淋浴喷头、水果刀、铁锤等可以随手拿到的东西,都成为魏打人的工具。被打的时候,敏敏不能喊、不能躲、也不能顶撞。她的12颗牙齿竟然是魏用擀面杖一颗一颗敲掉的。一个曾经也是漂亮的女孩,竟然被打得不成人样:眉骨中裂、鼻子塌陷、嘴唇豁开、耳朵粘连…… 在今天的社会中,任何一种“主奴制”都必然是要遭受谴责的。所以,它又是不得不尽量隐蔽的。魏谎称敏敏的毁容是因为“出了车祸”,另外也用各种办法威胁和控制她,不许她对外人说。这样,在一个封闭的两人世界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就拥有了一种几乎是绝对的权力,而任何一种绝对权力,即便是日常生活中的绝对权力,都是绝对具有腐蚀性的。而又惟其隐蔽,不为外人知觉,才更加恶劣和持久、且伤害的所有重量几乎都落在个别人的身上。 所以,我们说要警惕一种财富的日常肆虐,也就是说警惕它通过“购买”———常常是很廉价的“购买”而变成一种对人的绝对权力。我们说不能让财富转变成专断的、宏观的政治权力,同时也要注意不让财富转变成肆虐的、微观的日常生活中的权力。任何一个人,不论再富有,付出的金钱再多,也只可以购买物件,可以购买别人的服务,而不可以购买别人的人身、人格和基本人权。当然,作为治本之策,就还需要努力缩小贫富的差距,使任何富人都不致富得能完全“购买他人”,而任何穷人也不致穷得不得不“出卖自身”。 在一个受过高等教育、而且是音乐学院毕业的魏某身上发生这样的虐待事件,可能难以让人理解。魏为什么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是因为本身性格中就潜藏有一种恶性,而在一种不受约束的情况下就大发作?还是她心理有严重问题而使之渐渐成为一个虐待狂,但即便是心理变态,也是因为她可支配的财富和权力使她有了一种颐指气使的条件。魏在外面给人的印象是“漂亮、豪爽、讲义气、社交广、朋友多、女强人”,我们据此可推测她在和敏敏之外的别人交往时,必是用另一套比较平等的交往规则。但为什么自己身边同样的一个妙龄女孩,在她眼里就得不到丝毫尊重。难道就因为这女孩穷吗?就因为她是自己的保姆?但她也同样是一个人。在魏所受的后天教育中,看来缺少一种对他人的基本同情心和尊重所有人的基本权利的教育。 总之,社会要警惕一种隐蔽的日常权力的肆虐,这种肆虐可能只是悄悄地发生在家庭之内、发生在窗内檐下。而富人更要特别警惕自己无论是张扬还是隐蔽的骄横。优裕人家还要十分注意自己的子女,警惕不让自己的孩子有一种对他人的、并非自己挣来亦非自己应得的优越感。海外有见识的巨富常特别要求自己的孩子自幼关心下层,善待弱者,为社会服务,做各种义工。可以这么说,如果让两个生活在一起的孩子处在两重天,一个对另一个拥有绝对的权力,那最后的结果往往就是:伤害了一个,也毁掉了另一个。 作者:何怀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