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涨幅官方数据为何自相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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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09:04 新京报 | |||||||||
作者:周建化 北京市统计局日前解释称,北京市建委公布房价涨幅是国家统计局的近2倍,是因为统计方法的不同。(《新京报》4月22日)此前,国家统计局和北京市建委、统计局相继于3月21日和22日公布了北京市1、2月份房价涨幅分别为7.3%和17.3%. 都是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说法。假使我是持币待购者,我该采用哪一个数据,
以一个普通百姓的眼光,假使我相信7.3%,这个涨幅也许算得上正常,说明房价还算稳定,我持有的若干现金投资于其他领域,一定的收益率还是可以冲抵掉房价涨幅的,那我可以再等等。要是相信17.3%,那房价涨幅就异常了,这或者是一波大涨的开端,或者是房价泡沫即将释放前的一个信号,那我手头的现金要么是赶紧入市,要么是索性持币长期观望。总之,这两个数据几乎能完全决定我手头现金的去留,对我个人而言意义重大。 但实际上,我无法从这两个数据中分辨出房市的实际涨幅,因此,稍有不慎,就意味着我将损失不少现金,而如果损失了,谁又会给我埋单呢?在这种情况下,这矛盾的统计数据除了有一点新闻意义,实际上已经没有任何对现实的积极指导意义,带给百姓的恐怕更多的是迷惘和不解。 由于个人没有去求证的能力,对市场行情、消费需求的行情,更多的只能靠感性去认识了,没有理性的数据依据,个人经济行为很多时候也就趋于感性了。而类似矛盾的统计数据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作用,要想避免和消除政府部门间矛盾的统计数据对百姓和社会的消极影响,规范政府统计渠道、改进数据统计方法、统一数据发布出口等,有理由成为一个必然的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