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促进收入公平需严控国企利润分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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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5:35 新京报 | |||||||||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贫富差距有所扩大,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行业收入差距扩大,一些国有垄断行业不断拉大与其他行业的差距。5月18日《人民日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日前表示,从2000年到2004年,收入最高的行业与收入最低的行业的平均工资差距扩大了1.6倍。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
因此,控制贫富差距扩大,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必须控制垄断企业滥发补助、奖金等行为。 然而,5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副所长杨黎明的分析,在目前的政策框架下,对垄断企业工资的管理没有什么好办法,对企业发放补助、奖金等行为,更是很难管理。为什么会这样? 这首先是因为,国有垄断企业手里有钱,管理层有钱可发。有些行业,比如金融业,因为单位劳动生产率比较高,员工的人力资本投资也比较高,所以员工有条件有能力获得较高收入。但现在这些行业的收入普遍远高于其他行业,只能说明其中很大部分收入来自垄断地位。 其次,某些资源垄断性企业的部分收益来自于对资源收益的无偿占取。以石油为例,我国的国有垄断性石油公司是无偿获得石油开采权,本来应当属于全民的资源收益,实际变成了企业的收入。4月4日,中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三家公司曾同时公告:自今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将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尽管如此,石油行业的收入依然未受太大影响。 第三,国有垄断企业本来应当属于投资人全民或政府的投资收益,但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企就不再向政府上缴利润,这些利润全部留在企业,也成了企业管理层可以支配的资金。这样,企业可以发给员工的资金规模更大了,那些有能力获得利润的企业的员工收入相对大幅度提高。 当然,企业手里有钱,也未必会随便乱发。比如很多私营企业效益也很好,但却从来没有出现过乱发钱的现象。因此,垄断企业员工收入过高的另一个根本原因是,这些企业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而企业所获得的收益又由国有垄断企业的管理层控制。在不存在有效约束的情况下,他们当然倾向于向员工发放补助、奖金,以换取某种利益。这就是国有垄断企业在正常工资之外,容易为员工提供福利、发放奖金的制度根源。 本来,政府设立垄断及利用税款建立国企,乃是为了弥补市场之不足,其中包括矫正市场可能导致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但是,从现今的情况看,这个目的并没有完全达到。为此,杨黎明指出,对国有垄断企业来说,既要让企业有更大的灵活性,使之既符合市场变化,又要在合理的框架内。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点是,必须抑制这些企业在有支付能力前提下的自己给自己涨工资的“内在冲动”。而之所以要这样做,就是要让其成为增进收入公平的工具。 有些政府部门正在进行这方面的努力,比如建立将国企收支纳入统一财政预算,在国企建立负责任的董事会。但是,也有一些垄断企业借口成本上涨,要求有关部门同意其提高产品价格,如果对此监管不到位,也会为企业增加员工福利、扩大与非垄断行业的收入差距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