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杭民:可怕的“上书中南海涨价六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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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0:15 红网 | |||||||||
在山东省荣成市借读的高中生晋齐(化名),日前写了一封通“天”的信。当信从中南海批转回来,原本“把自己的话说出来挺舒服的”他,却觉得“给家里惹了很大的麻烦”——“以前是1万元,怎么写了封信,借读费就变成了1.6万元?” 有领导让晋齐在“处理之前不上访”的保证材料上签字,晋齐在征询了家长的意见后,写下了“在收到答复意见之前不再上访”,并签名按了手印。在晋齐的小本子上,记录了一些领导的话:“你给中央写信,给荣成抹黑,还不许我们处理?!” (5月23日《中国青年报》)。
“上书中南海,涨价六千元”,这是件多么让人悲哀、气愤的事啊。公民的合法私权(有些合法私权的诉请往往代表了一大群公民的利益和诉请)在公权面前,通常是渺小和无奈的,信访因此成为公民表达诉请、反映心声的一条重要通道,其意义不亚于社会的“减压器”和“避震阀”。信访更是宪法赋予公民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基本政治权利。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以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曾被专家誉为是“一大亮点”。 当然,判断“上书中南海,涨价六千元”是不是一起打击报复信访人事件,这或许应该由相关部门来下结论,但这事件却再一次折射出了当前信访的尴尬境况和信访人无奈甚至是悲哀的处境。正如晋齐的小本子上记录的一些领导的话:你给中央写信,给荣成抹黑,还不许我们处理?!——在相当多的地方领导的意识里,辖区里的公民向上级有关单位信访就是给地方“抹黑”、“捅娄子” 、”添乱”,那你信访人还会有好果子吃吗?有专家曾做过一次课题调查, 55.4%的上访者因上访被抄家或没收财物,53.6%的上访者因上访被一些受干部指使的人打击报复。表达诉请、反映心声的结果竟是如此,谁还敢再去行使这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难怪晋齐说,也许他不会再这样或那样地“上访”了,在他内心深处,对社会的判断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说实在话,一个高中生内心深处这种微妙的变化,更是一种可怕、悲哀的信号! 说到底,没有一定的原因,不是被生存所迫,百姓谁愿意冒着被抄家或没收财物、打击报复的风险去信访,去战战兢兢地行使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谁不想安安稳稳地过过小日子?正如海南省省长卫留成日前在全省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市县的领导干部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视而不见,是造成上访不断的重要原因。你侵害了我的切身利益,甚至让我无法生活,居然还“视而不见“,还不让我去表达诉请、反映问题,你难道真的要让我们“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作者:吴杭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