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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我把自己比雷锋”有何不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8:15 东方网

  一个是被誉为“活雷锋”的郑州某燃气具商店店主谷殿明,一个是家喻户晓的雷锋。一个月前,谷殿明把自己1米高的头像和雷锋头像并排挂在自己商店的门头上。这一做法引来不少市民争议:受人尊敬的雷锋头像和一商店老板的头像并排挂是否妥当?(6月12日《大河报》)

  61岁的谷殿明开了两家燃气具销售商店,从1997年开始,他免费为市民维修燃气具
,目前为止已经修了6万多个,谷殿明为此投入了80多万元的资金。“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长年坚持学雷锋、做好事的谷殿明无疑令人敬佩。雷锋精神之所以广受欢迎,就是在于它扶弱帮困、热情诚恳、善良正直,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表达“为善之心”,倾注“爱恤之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人民群众的利益。利用自己的技术、免费为群众修理燃气具的谷殿明所践行的正是货真价实的“雷锋精神”。事实证明,谷殿明所说“非常尊重和崇拜雷锋”确实是发自肺腑、并非虚言。

  谷殿明是雷锋的“粉丝”,但同时他又毫不避讳“好事留名”。但有哪条规定说学雷锋不可以“张扬”了?学习雷锋,更重要的是要抓住雷锋精神中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的实质。随着时代的发展,雷锋精神不断地被赋予新的内涵。即便有一定的商业目的,只要他做的事情有利于社会就值得肯定。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出现多元化的情况下,不切实际地提空洞口号,或流于形式地“走过场”,才会有违学雷锋的本意。

  我们学习雷锋,并不意味着要把雷锋置于“高处不胜寒”的神坛,对雷锋本人的“顶礼膜拜”更是要不得。其实,雷锋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据一本新的雷锋传记《雷锋1940-1962》记载,真实生活当中的雷锋助人为乐但又追求时尚,爱岗敬业也热爱青春。他戴手表、也穿皮夹克、料子裤和皮鞋,他还是一个很爱照相的人;他也有过缺点和过失,有时候还喜欢向别人炫耀一下他的军功章;不仅如此,他也和我们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有过朦胧的爱情和青春,甚至还写过爱情诗。一句话,雷锋本来离我们就很“近”。

  让一个普通人成为

神话,让一个普通的生命变成符号,不论对雷锋这样的人,还是对芸芸众生,都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谷殿明把雷锋照片和自己的照片挂在一起,表明他是把雷锋作为一种标准、楷模和偶像来时刻督促自己。“向雷锋看齐”,怎能谈得上是对雷锋的大不敬呢?佛家说:“人人皆有佛性,皆能成佛”;儒家也说:“人皆可以为尧舜”。因此,我们每一个普通人,都可以成为“雷锋”----“商店老板”谷殿明自“比”雷锋,又有何不可?


作者: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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