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威:“我把自己比雷锋”有何不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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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8:15 东方网 | |||||||||
一个是被誉为“活雷锋”的郑州某燃气具商店店主谷殿明,一个是家喻户晓的雷锋。一个月前,谷殿明把自己1米高的头像和雷锋头像并排挂在自己商店的门头上。这一做法引来不少市民争议:受人尊敬的雷锋头像和一商店老板的头像并排挂是否妥当?(6月12日《大河报》) 61岁的谷殿明开了两家燃气具销售商店,从1997年开始,他免费为市民维修燃气具
谷殿明是雷锋的“粉丝”,但同时他又毫不避讳“好事留名”。但有哪条规定说学雷锋不可以“张扬”了?学习雷锋,更重要的是要抓住雷锋精神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的实质。随着时代的发展,雷锋精神不断地被赋予新的内涵。即便有一定的商业目的,只要他做的事情有利于社会就值得肯定。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出现多元化的情况下,不切实际地提空洞口号,或流于形式地“走过场”,才会有违学雷锋的本意。 我们学习雷锋,并不意味着要把雷锋置于“高处不胜寒”的神坛,对雷锋本人的“顶礼膜拜”更是要不得。其实,雷锋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据一本新的雷锋传记《雷锋1940-1962》记载,真实生活当中的雷锋助人为乐但又追求时尚,爱岗敬业也热爱青春。他戴手表、也穿皮夹克、料子裤和皮鞋,他还是一个很爱照相的人;他也有过缺点和过失,有时候还喜欢向别人炫耀一下他的军功章;不仅如此,他也和我们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有过朦胧的爱情和青春,甚至还写过爱情诗。一句话,雷锋本来离我们就很“近”。 让一个普通人成为神话,让一个普通的生命变成符号,不论对雷锋这样的人,还是对芸芸众生,都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谷殿明把雷锋照片和自己的照片挂在一起,表明他是把雷锋作为一种标准、楷模和偶像来时刻督促自己。“向雷锋看齐”,怎能谈得上是对雷锋的大不敬呢?佛家说:“人人皆有佛性,皆能成佛”;儒家也说:“人皆可以为尧舜”。因此,我们每一个普通人,都可以成为“雷锋”----“商店老板”谷殿明自“比”雷锋,又有何不可? 作者:王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