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旭初:不能“热死人”要有制度保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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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0:48 正义网 | |||||||||
6月17日古城西安的最高气温达到42.9℃,比历史最高气温41.8℃还高1.1℃。气象资料显示,西安历史上出现的最高温度是41.8℃,发生在1998年6月2日。西安市昨日的最高气温仍达到了40℃以上。(6月19日 东方早报) 不仅西安暴热,昨日重庆市的气温也突破40℃,迎来入夏以来最热天。中央气象台发出了今年第一个高温预报:北起山西中南部、河北、京津地区,东到山东中西部、河南,
企业员工因高温酷暑而死于非命的悲剧,这几年来,在不少地方年年夏天都会发生。机器在高温环境下运转尚且要有良好的冷却系统,人非机器,血肉之躯怎么顶得住酷暑中高强度的作业?“热死人”的悲剧之所以频频发生,根子就在一些企业没有采取任何降温防暑措施,一味让工人加班加点,提高劳动强度,漠视工人的健康和生命。不能再“热死人”了,也成为这几年来每年夏天中沉重的话题。不能“热死人”,决不只是指人不死———重症中暑之后尽管及时抢救,避免了死亡却很难避免身体器官的不可逆性损害———所以,它更是指为健康和生命撑起保护伞。天气酷热,自然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但是不让“热死人”却是应该做到、并且也是不难做到的。 不能“热死人”,当然需要老板的人道,能够善待员工,然而事实也已反复证明,仅仅指望老板仁慈为怀,是靠不住的;用什么办法来保证所有员工(尤其是露天作业的员工)都在高温天气得到“高温保护”,恰是更值得关注的。有舆论呼吁老板在企业实行“高温假”。“高温假”当然要实行,然而还必须厘清一个理念:“高温假”不是“献爱心”,更不是恩赐,给也行,不给也行,给了就有,不给就没有,而是员工的一种权利、老板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同样需要指出的是,不让“热死人”,也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政府执政,以人为本,如何在高温季节给员工撑起保护伞,正是对政府执政理念的检验。 作者:奚旭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