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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生活用水标准为何20年没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4:25 东方网

  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1985年颁布的,作为城市饮用水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这一标准施行迄今已有21个年头,这20年中我国水环境也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一标准却从未修订过。(《经济参考报》6月19日)

  生活用水是老百姓赖以生存必须品,它的安全直接关乎公众的生命健康。然而,由于国内生活饮用水标准从制订到现在,只字未变,直到现在院士上书呼吁国家出台新版本生
活用水标准。不过,至于什么时间出台新标准,还是悬而未决的未知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规定,标准实施后,制订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按照这一规定,中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经四次超过复审年限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校准修订之所以出现屡屡难产,其根源在于相关部门推诿与扯皮——这一标准当初是由卫生部发布的,标准发布后,因机构改革这一标准复审的权力,已经不在卫生部,而在隶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由此,生活用水标准也就成了没有娘的孩子,无人照管。对于卫生部、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来讲,都只有建议权,而几个部门之间长期难以协调一致,最终使得这一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的重要标准,最终导致搁浅。

  其实,类似于生活用水标准的公共管理问题,出现“龙多不下雨”和“鸡多不下蛋”的情况已变得不在希奇。在今年两会期间,针对“看病难、看病贵”,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高强日前在接受了记者采访时表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涉及十几个部门,相当复杂,目前尚无灵丹妙药可以解决,高强据此认为解决问题“不能急于求成”;再如“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七个部门管不了一个菜篮子”,存在着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相互扯皮,从而导致了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上出现空白地带……

  让人们担心的是,“部门多、难协调”正在成为一些部门行政不作为的借口,一旦这种推卸责任的消极态度被广为效仿,一些涉及民生领域的公共问题,就会久拖不决。退一步说,在本职范围内的工作都未尽人意的情况下,即便将几个部门所拥有的权力,都集中到卫生部门或建设部门手中,他们就能突然发挥神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台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我看未必。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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