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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民:安徽化工厂大爆炸暴露“改制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0:26 四川新闻网

  郭松民

  造成至少14人死亡、2人失踪、24人不同程度受伤的安徽马鞍山市盾安化工有限公司的恶性爆炸事件,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事故的原因渐渐浮出水面:“这起事故的发生与企业超负荷生产有关,工厂只顾挣钱,加班加点生产,把安全生产当成了儿戏”(6月18日新华网)。

  进一步的调查发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又是和企业的“改制”有着直接因果关系的:“据工人们讲,自从2004年底企业改制变成民营企业后,他们每天工作都在10个小时以上,而且也没有加班工资,机器设备长时间超负荷运转,不出事故才怪呢!”

  而按照近年来大行其道并且作为国企改制理论基础的“产权理论”,是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的。因为这一理论认为:国企搞不好主要是因为“所有者缺位”,没有人会真正关心它,“改制”就是要为企业找到一个所有者。由于改制后的企业是属于老板个人的,所以他就会细心地呵护它,认真地管理它,困扰国企的所有弊病,都会因此迎刃而解。

  但安徽

化工厂爆炸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却证明,这一看似天衣无缝的理论,实际上却掩盖了一个致命的陷阱:那就是那些私企老板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才“买”下这些企业的,他的一切经营和管理活动都将服从“利润”这个最根本的目的。因此,尽一切可能降低成本,在生产中拼设备、拼消耗、解雇工资较高的技术人员和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用工资较低的新手取而代之,就成了一个合乎逻辑的选择。而这些措施,必然埋下可怕的安全隐患。

  报道中披露:在大爆炸发生前,工厂早已出现各种不祥的征兆,“机器上的报警器经常响,按要求必须立即停止生产,但企业管理者不顾这些,只是稍微让机器停一会儿就又生产了。不仅如此,设备的转速还被调快了。有时设备烫得手都不能摸,而正在生产的炸药,是有爆炸临界温度的”。

  如此疯狂的逐利行为,再次验证了马克思那振聋发聩的预言:资本只要“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我不知道盾安化工有限公司的利润有多高,但事实证明,为了实现这个利润,他们竟然敢冒大爆炸的危险,而且也果然造成了大爆炸!

  无独有偶,不久前发生的“齐二药假药事件”(严格说起来应该叫“毒药事件”),也可以看作是“改制”的恶果。陆续披露的信息表明:工厂自去年改制后,老板让有技术的老工人“下岗”,代之以工资低廉的合同工、临时工,整个化验室连一个看得懂检验图谱的人都没有,想质量把关都没门。曾长期使用的质量可靠原料也不用了,而改用“便宜”的新原料……正是一系列的“提高效益”的举措,最终害死了许多人。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故使人们看到:私企老板的行为,往往带有很强赌博性、冒险性和野蛮性。因此,盲目迷信“明晰的产权+市场的自发博弈”会自然而然地解决一切问题,将很有可能带来灾难性的社会后果。从这个角度来看,为了避免落入“改制陷阱”,国家和社会各界除了要结合多年来“改制”的经验教训对产权理论进行全面的反思和修正之外,对已经完成了改制的企业,政府也必须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官员借监管的名义“寻租”,不过这是另外一个话题,我这里就不多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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