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亟待建立多方参与的立法博弈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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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19 四川新闻网 | |||||||||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迟审议反垄断法草案。来自6月20日新华社的报道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表示:于6月24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如期对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之所以有反垄断法草案推迟审议的传言,在我看来,跟反垄断法从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至今已走过12年漫长历程、人们担心它“搁浅”有关;也跟此前破产法
从理想状态来看,法律应当体现公平、正义,然而,任何法律都是现实生活的产物,法律要体现公平、正义,就必须在立法过程中有与法律利益相关的人充分地交涉、协商、妥协,而在这一博弈过程中,多方参与、表达渠道畅通、力量均衡,是三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我国目前不少法律是由相关部委主持起草草案,后提交人大审议,在起草法案直到法案审议前,提交公众讨论的情形非常少,更不用说有其他相关利益者介入法案的起草与立法听证。近年来,这种状况有所改观,公众介入立法过程的机会越来越多,所以说,我们正在从关门立法走向开门立法的时代。然而,在我看来,这还不够。要形成充分的、理性的立法博弈,尚需建立多方平等参与、博弈的平台与机制。 首先,在立法起草阶段,要打破“部门立法”现象,让多方共同参与法律起草。目前,“部门立法”的现象还很普遍,而一些法律与起草部门的利益息息相关,难免会让公众对其公正性产生怀疑。因此,要打破“部门立法”的现状,可以考虑由中立的专家、学者主导法律的起草,让与法律有相关利益的人员参加进来,而相关部委只是其中之一。惟有如此,才能保障多方有序、平等博弈。目前,一些地方人大请专业律师主导起草法律草案的做法,值得推广。 其次,要让公众对法律草案的意见表达渠道更加顺畅。目前,一些法律草案在起草、讨论及审议过程中,越来越多地公开征求意见,但我认为,这只是第一步,后续工作还有不少,比如,不同意见提出来了,如何保障不同意见能真正被公平地、有效地吸纳?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意见吸引机制。比如,通过相关专家对公众意见的整理,通过向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必要说明,公开、公平地阐述各方观点,让不同意见都得到充分表达的机会。这一过程要更公开。 最后,要保障弱势群体发出自己的声音。人们时常感觉,能较多地影响立法的,往往是社会上居于强势地位的一些人群,或者是一些行政色彩较浓的组织,而同样是法律利益相关者的弱势群体,却难以发出自己的声音。因此,在立法当中,我们必须确保这一部分弱势人群的声音能传达出来,不被强势群体的声音所淹没,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兼顾不同人群的利益。只有当一种良性的、平等的立法博弈平台与机制建立之后,我们才能使我们的法律不断地、更多地接近公平与正义的目标。(杨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