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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广:政府不该盯上公民的袜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2:46 山西晚报

  [新闻回放]据本报今日报道:日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发出一则有关规范着装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凡工作时间(含中午餐厅就餐),不得赤脚、穿凉拖(拖鞋),穿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进入办公场所。到政府办事人员有以上穿着者,请回去换好着装再来办事。

  区之政府,理应在公共领域履行好管理、服务的职责,将权力的触角伸进私人领域
,对公民的个人穿着设置若干规定限制,轻一点说,这是行政权力的越位;重一点说,这是在藐视法律,滥用权力,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或许在这个区政府的领导看来,我的地盘我做主,你有不穿袜子的自由,我也有规定你必须穿袜子的自由,要是不乐意接受,你完全可以选择离开,没有人会强行将你留下受此约束。其实,这就错了。因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纳税人供养的政府。

  尽管我们现在还不敢奢望,在疲惫的时候能够到政府大楼里去休憩片刻,在内急的时候到政府大楼里去“方便”一下,但无论如何也不至于要被管束到这个地步,为了办事,为了见见某位领导,就一定要刻意地梳妆打扮,以迎合政府官员的审美喜好吧?一些领导干部口口声声自称是人民的公仆,而仆人竟然可以对主人的衣着装束指手画脚横加指责,这是谁给的权力?即使政府想去关心群众的袜子,其着眼点也应该放在他们是否有袜子穿,而不是穿不穿袜子上。

  正确把握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界限,在严守法律处理公共事务的基础上,为每位公民营造一个自由宽容的私人空间,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群众穿什么或不穿什么,上有法律约束,下有道德规范,实在不是政府应该操心的事情。

  □梅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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