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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杭民:沃尔玛成立工会何以成了新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0:01 红网

  据新华社报道: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工会29日正式成立。这是全球最大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在中国的首个工会组织。(7月30日北京青年报)

  沃尔玛在中国有了首个工会组织,是新闻吗?这真让人感到尴尬。

  根据中国《工会法》总则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
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德明表示,“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和谐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建立工会组织,是中国法律的规定,按法按理而言,不管你是全球最大连锁零售商还是最小连锁零售商,只要在中国办企业,组建工会组织,本不应该是新闻,这太正常不过了。那么,沃尔玛在中国有了首个工会组织,何以就成了一条不小的新闻了呢?

  这恐怕要追溯到2004年了。当年10月下旬,中国各大媒体披露了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中华全国总工会在辽宁、上海、浙江等地检查《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称,包括许多著名跨国公司在内的部分私营和外资企业中,存在多年未建工会或工作组织严重不健全的问题,一些企业甚至漠视《工会法》,公开抵制组建工会。在检查报告中,一些著名跨国公司被点名,包括沃尔玛、柯达、戴尔、三星等。而是否建立工会这个颇具中国特色的问题让排名

世界500强之首的沃尔玛被置于风口浪尖上。2004年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专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强烈要求“沃尔玛等拒建工会的跨国企业遵守中国法律规定,尽快组建工会。”全总采取“五大措施”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

  有资料显示:沃尔玛1996年进入中国,目前已在全国30个城市开设了59家商场,在中国员工超过2.3万人。那么,沃尔玛等许多著名跨国公司为什么敢公然违反中国法律拒建工会呢?

  一些在华外企担心在企业内部形成与资本对抗的力量,他们把企业当成是资本的独霸天下,不许工人以一种独立的力量介入,当然是一个原因。但更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所谓‘政绩’,按地方‘土政策’规定外企可以缓建工会。先企业后工会,或不建工会——正如一些专家分析的:首先,一些地方官员对建工会与吸引外资、促发展的关系,在理念上有误差,将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与建立工会组织和开展工会工作对立了起来;其次,我国法律的权威有待加强,对于这些违反我国工会法、劳动法的行为,不能及时追究;再者,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本身都忽视了建工会这个相当重要的“投资软环境”,由此也难于化解企业内部的矛盾与摩擦,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跨国公司拒建工会,其实是考验各地党政执政能力的问题,同时涉及国家尊严的问题。

  中国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应该有工会!沃尔玛进入中国10年,才有了其在中国的首个工会组织,可以算是新闻;但在中国的法律框架里,企业(不管你是著名跨国企业还是小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又哪能算是啥新闻呢?

作者: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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