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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伟:KTV版权收费,该听谁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2:38 新民周刊

  两个主管部门的方案接踵而至,两种思路带来的博弈,让卡拉OK企业莫衷一是。

  撰稿/汪 伟(记者)

  有必要澄清一个错觉。KTV版权收费在中国并非一片空白,多年来,唱片公司、词曲作者、歌手和卡拉OK企业反复博弈,现在,已经产生了两种KTV版权费支付渠道:按歌厅面
积支付费用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或者按协议支付费用给唱片公司。

  另一个事实:7月18日文化部娱乐演出司司长柳士发说,中国7万家卡拉OK企业,没有一家曲库完全合法。这一说法为卡拉OK企业所默认。

  为此,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推出了解决方案:“主管部门”与唱片公司议价,发展中心下属的中文发公司推出统一曲库系统,卡拉OK企业接入,按点唱率计费。

  不几日,国家版权局也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下称音管协)出面,按全国KTV平均营业额的一定百分比,收取版权费用。

  接踵而至的两个方案,体现了两种思路,对卡拉OK企业来说,不同思路带来的博弈,让他们莫衷一是。虽然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但是,这个主体的智慧和要求,似乎并没有得到尊重。

  定价权错觉

  7月26日,国家版权局开了一个媒体座谈会,对“卡拉OK经营场所使用音乐电视收取使用费”问题,做了若干说明,其中之一认为,卡拉OK经营场所使用权利人的作品,向权利人付费,是其法定义务;但消费者到卡拉OK经营场所消费,已经向经营者支付了费用,因此,不应再承担额外的版权费。

  按照版权局的逻辑,经营者有两个口袋,一个专门往外掏钱,一个专门往里收钱,这两个口袋是“老死不相往来”的。这个逻辑经不起推敲。一般消费者的逻辑很简单,那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不管成本如何变化,都不会影响价格,现实中没有这样的神话。这个论证,违反了一个经济学常识。投资者几乎全部是民营资本和外资的卡拉OK行业里,在竞争的作用下,已经形成了一个充分竞争和细化的市场。卡拉OK的价格,受到市场供需、企业成本和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如果版权费用在企业成本中所占比例升高,必然会对价格产生影响。

  自从KTV版权收费一事在业界风传以来,流言纷纷,版权局一时成为议论中心。有人说版权局行政收费未经听证,程序有错,有人说年收费将有百亿之多,版权局如何使用,凡此种种,都不胫而走,版权局不得不召开媒体座谈会,澄清流言。

  国家出版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说,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主体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这两家行业协会代表行业成员,分别针对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的表演权、放映权和复制权收费,版权局仅对收取和分配过程发挥监督作用;KTV版权收费是市场行为,并非行政收费,因此不需要召开听证会。

  王自强还说,目前两家协会在与卡拉OK企业协商的基础上,起草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收费标准》草案,并已上报国家版权局,国家版权局将在近期对这一草案进行审核和公示,如无大的争议,才会公告执行。

  版权局一番程序正确的辩白,流露出“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的委屈,然而,卡拉OK企业却并不领情。

  虽然起草收费标准的两家协会表明,草案上报之前已经在卡拉OK行业广泛征求了意见,但卡拉OK企业仍有诸多不满,矛盾的焦点集中在草案中的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收费方式上。

  “收多少钱、怎么收钱,应该由卡拉OK企业、消费者和权利人协商”,在前不久上海的一次相关会议上,与会的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说,“政府部门在此事中表现太过积极,除了批准价格,还要说收费不能由消费者承担云云,给人一种它有定价权的错觉。”

  有意见认为,版权局作为主管版权事务的国家机构,在没有法律授权和行政强制的前提下,试图指导价格,有欠考虑。

  对于尚未被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也有卡拉OK企业质疑,这个挂靠国家版权局的协会,还没有出世,如何就有代表行业议价的权力?

  仅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促进一个行业的发展,付费使用KTV作品,是大势所趋。同样,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谁来付钱,付给谁,付多少钱,怎么付钱,可以由市场来决定。没有理由相信,运行良好的卡拉OK行业的市场机制,在与唱片公司、词曲作者和MTV作者这些权利人的谈判中会突然失灵。

  垄断嫌疑

  中文发公司推出全国统一曲库系统,全称叫“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按照设想,它将是接入系统的卡拉OK企业唯一的供货渠道:唱片公司、著作权人和“管理部门”议价,价格谈妥后,作品进入系统,供卡拉OK企业下载使用。

  这个模式颠覆了现有KTV版权收费模式:音著协和音集协被排除在外,不再是收费主体;卡拉OK企业丧失了和唱片公司、著作权人的议价权;计费不再以卡拉OK企业营业面积和营业收入为标准。

  有人认为,与国家版权局增加一个收费主体的方案相比,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方案如果推广,将彻底改变卡拉OK产业的生态。

  采取了中文发的统一曲库,版权费用按点唱次数计算。“统一”的另一个说法是“单调”。KTV现有的活力与吸引力,一大部分来自于不同的卡拉OK企业有不同的曲库。卡拉OK企业支付版权费给唱片公司,这个经济行为,产生了新的娱乐业空间。卡拉OK企业变成了新歌发行、宣传的场所之一,音乐榜单也增加了新的类别:KTV点唱率。为了抢夺顾客,卡拉OK企业之间,开始竞争有大流行可能的新歌首发权。优胜劣汰,卡拉OK企业由此形成了大小、新旧和风格不同的曲库,顾客出现了分层,市场因此逐渐分化。

  一旦中文发曲库一统天下,钱柜这样的企业和一个再小不过的K歌厅,在内容上相比,将没有任何优势。这正是统一曲库最为人诟病之处。

  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强调,它们是文化部下面的事业单位,没有盈利冲动,而中文发系统接入免费,但在下载歌曲环节收费。

  业界和媒体正是对此保持着高度警惕。这种警惕和2006年对垄断行业的大规模声讨有无关联,不得而知,却无疑与中国特色的生活经验有关,与垄断带来的痛楚有关。

  到目前为止,很难分辨这个系统的推出,有几分属于企业行为,又有几分属于主管部门的意志。

  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梁刚说,这个系统的首要任务是“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KTV”,其次才是“解决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关于著作权的矛盾。”

  7月18日,文化市场发展中心高调宣布,这套系统在武汉、郑州、青岛三地试点。梁刚表示,要“争取年底完成试点,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广。”有媒体报道称,“这标志着我国卡拉OK行业的发展将进入一个健康有序的崭新阶段。”然而,有人并不认为统一曲库是“健康有序”的开端,《中国经济时报》的一则评论说,“无论出于何等美好的初衷,‘统一’在某种程度上都意味着新垄断的开始”。

  有KTV企业对下载收费十分敏感,虽然目前试点的区域并未传来“垄断”的惊呼,但渠道垄断的潜在风险不能低估。银联从免费到收费,对处在观望状态的卡拉OK企业来说,不免是一个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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