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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兴庭:限价房,是不是又一张“画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1:06 南方报业网

  来信/来论

  

  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位于开发区的两块住宅地进行挂牌,要求建成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该比例的房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但是,业内人士指出,该地块周边住宅
市场均价不到5000元,与其说是“限价”,不如说是“抬价”更准确。面对这样的结局,我不禁想,这何尝不是在我们的意料之中。

  多年前,全国性的机场建设费并不统一,有的地方收10元,有的地方收20元,有的地方收40元,弄得顾客满腹牢骚。后来,主管部门为了“顺应民意”,对机场建设费进行限制,规定“一律不准超过50元”。一夜之间,全国的机场建设费全都涨到了50元,老百姓吃了一个哑巴亏。今天的“限价房”何尝不是走在一条相同的道路上。

  如今,建设部酝酿的“限价房”,会不会重蹈前几年“

经济适用房”的覆辙?首先,“限价房”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激励。限价房的基础是“限价土地”,现在,“卖地”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土地价格越高,地方政府的手头也就越活。在这种情况下,要地方政府压价,有可能吗?即使有,也有沦为“形象工程”的可能。就像现在广州市出台的这个限价房政策,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何尝不是一张“画饼”。

  “限价房”的出现,唯一获益的是地方政府,因为他们手中又多了一项“审批权”——政府有权力为商品房制定市场价格。对于开发商来说,为了能够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他们就必须“疏通”政府,以使政府决策倾向自己一方。一方面,这极有可能诱发新的腐败行为,使限价房最终游离于主体适用范围之外;另一方面,为了达到“限价房”起初的目标,政府又不得不花费一笔监督成本。

  在我看来,对于

房价,政府不是管得太少,而是太多,而且,应该管的没管,不该管的又管了。资源配置要达到“物尽其用,地尽其利”,重回计划经济老路,能行吗?

  彭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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