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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丙己:应在“黄金时段”叫停当街宰杀动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0:04 红网

  据《现代快报》8月13日报道,12日上午7点左右,南京市鼎新路一家牛肉锅贴馆门口的街道俨然成了屠宰场。为了招揽顾客,有人竟当街宰牛。

  对此,很多人都把焦点集中在“不该当街宰牛”,或言场面血腥残忍有损文明,或言产生极大的不良社会影响,或言对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不利,或言应保护动物。

  似乎都有道理,但是,却忽视了一点,那就是并没有法律明确禁止当街宰杀动物。合法经营者在不影响公共秩序的情况下当街宰杀动物并不违法。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动物福利法》和《反虐待动物法》,无法对不正当屠杀动物的人进行刑事处罚,街头宰杀卖肉的现象很难杜绝。

  其实被当街屠杀的何止是牛,还有狗、羊等。据《成都商报》2004年12月18日,建设北路二段二环路路口附近有人竟把人行道当成屠宰场,当街杀羊,血流满地,臭味熏天;据《烟台晚报》2004年12月26日,世学路“驴肉包子”铺前,有人当街杀驴,血淋淋的场面令人胆战心惊;更有甚者,据《成都商报》2005年1月6日,屠夫幼儿园门口宰杀活羊,血腥场景吓哭娃娃;据《京华时报》2005年1月31日,每逢周末,通州梨园狗市北侧十字路口就有几个卖狗肉的商贩,在街头对狗解剖、剥皮,然后将狗肉吊在车上叫卖。屠夫不仅在周末杀狗卖肉,平时也杀。虽然上述有的被执法部门处罚,但也是因为“占道”屠宰。而如果不占道,只在街边或者在自己店铺门口,别人就更难管到了。

  但笔者的意思不是说,这些当街宰杀的行为就不应禁止。大家可能忽略了一个关键,那就是本文开头的报道中,当街宰杀的时间是早上7点左右,正是学生上学的时间。文中列举的新闻中,多数也都是上下学高峰时间或双休日。如果这些场面被少年儿童看到,对他们的健康影响谁来负责?谁来保护?

  笔者想到了广播电视总局对包括涉案片在内的一些含有血腥场面的节目叫停,其实那些电视节目单从节目本身来说,也并没有违法之处。只是因为它们对少年儿童成长不利,所以就将它们踢出黄金时段,减少少年儿童看到的几率。其实,这些当街宰杀动物的场面比那些电视节目更血腥,更残忍。

  所以,笔者觉得,相关部门也应该学习广电总局的做法,对“黄金时段”宰杀动物进行叫停。这里的“黄金时段”可以参考学生上学下学以及休息时间来定,将这种宰杀行为限制在学生上课的时间。这样,既维护了商家的合法权利,又保护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作者:孔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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