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江涛:局长遇上薄情夫人,咋如此窝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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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09:44 人民网 | |||||||||
梁江涛 16日,深圳罗湖区原卫生局长连振辉受贿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到2005年期间,连振辉利用担任罗湖区卫生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医政管理、医械采购等事务中先后为8名行贿人谋取利益,多次受贿共计175万元。 看到曾经风光一时的连振辉身穿囚服,煞是凄凉的坐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的图片,
“窝囊”之一:到处伸手捞钱,连办个小诊所都不放过。连振辉不仅利用局长职权,在工程建设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上大肆敛财,还插手下面诊所转让、升格、迁址,解决医疗纠纷、更换营业执照、筹建社康中心、住院准入申请等医政管理工作,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接受贿赂。众所周知,医疗纠纷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处理不妥,双方那里都不讨好,而堂堂卫生局长连振辉愣是从帮助他人处理医疗纠纷中得到28万元和港币5万元的“好处费”,与其说他“窝囊”,倒不如说他有“火中取栗”之功! “窝囊”之二:老婆翻脸不认人,拒不缴出赃款。在检察机关讯问中,连振辉承认自己收受了巨额贿赂。过年时行贿人多以给他的母亲或者小孩的名义送红包,他表示那其实都是贿赂款。尽管连振辉表示愿意全部退赃,并多次给家人写信要求退钱,但是其妻叶某并不配合,且不知躲避何处,导致这些赃款至今未追回。正常情况下,为了丈夫减少刑罚,贪官老婆基本都能配合反贪部门积极退赃,并想方设法帮助其夫少承担些罪责。可是这位“局长夫人”倒好,见利忘义到了薄情的地步,让昔日的卫生局长好不窝囊! “窝囊”之三:拿出各种荣誉证书,试图以功抵过。法庭辩论中,连振辉的律师以其在招投标、医疗器械采购等事务都有其法定程序,而连没有最终决定权为依据,认为其犯罪行为相对轻微,且在归案后有自首情节,请求法庭从轻判处。连振辉还将在职期间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交给律师在法庭出示,以此证明自己在工作中曾有重大立功表现。边振辉还以身体多病为由,请法庭量刑时给予考虑。可是,连振辉接受的贿赂,追溯到源头都出在患者身上,是用患者健康的代价非法换来的。这种犯罪行为怎么能拿过去的功劳来换算呢?党和人民给你的荣誉绝不是让你来抵冲自己罪孽的。 有一句谚语说:“祈求三样事物吧:一个好妻子,一个好胃口,一个好家庭”。也许有人说,连振辉遇上这样的老婆,不贪也难。但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单位要对干部职工进行正常的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在家庭,也要对家庭成员进行潜移默化式的美德教育。文明幸福的家庭是社会的“解压阀”。在现实生活中,官员家庭所透视出的“道德含金量”对于社会公德的形成有着直接的标本意义。如果连振辉防微杜渐,把好每一道廉洁的关口,回扣贿赂等自不会跑进你的家门,而平时形成良好的素养和习惯,对每一个家庭成员言传身教,让他们和自己一样坚守住家庭道德的每一道防线,也不至于发展到后来老婆为拒不交出赃款而玩起了猫腻。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家庭开始,从小事开始,从细节开始,预防腐败才能真正起到正本清源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