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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建国:“监狱茶吧”不应溃塌于道德家的口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2:00 山西晚报

  据《江淮晨报》昨日报道:8月19日,苏州市一家“监狱式”休闲茶吧正式营业,从8月12日试营业以来,这里每天顾客都很多。据介绍,室内设计完全参照监狱模式,每个包间就是一个单独的“牢房”,门上还有铁链子和幽默的“罪行介绍”,服务员则穿着仿制警服上岗。

  此新闻一出,又激起了道德家强大的谴责。面对此类过激批评,笔者想,“监狱茶吧
”只不过是一个商业策划而已,我们最多说它另类,但何至于非要把它打倒在地,再踩上几脚呢?

  去年,有多家媒体报道,斯里兰卡有关部门正在将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堡里的一座监狱改造成一家饭店,以独特的方式吸引旅游者。这家以政府名义出面改造的监狱饭店,我看,斯里兰卡人也没有表现出多么义愤填膺———甚至很多人都表示出对这一商业策划的认可。怎么一到了中国,某些商家的个体另类经营,就要被上纲上线了,就要被打倒痛斥了?

  很多批评总说,在这样的餐厅里吃饭,会恶心会反感会不快。这纯粹就是臆想。商家不是傻瓜,有那么多的消费者光顾,证明其策划还算成功。消费者也不是笨蛋,如果有道德家的上述感觉,他们何苦于去“监狱茶吧”与“马桶餐厅”找罪受?市场胜过臆想,事实胜过道德家的口水。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的东西我们未必接受,但也完全不必打倒。仅从“监狱茶吧”与“马桶餐厅”而言,第一不违法,第二也不违反人类道德底线。这种餐厅的出现,是文化价值多元的体现,是社会兼容并蓄的体现,是尊重社会不同需要的体现。我们可以不去,又何必唾骂?人们的需要是不同的,价值观是不完全一样的,仅以吃豆腐而言,有人喜欢小葱拌豆腐,有人喜欢麻婆豆腐,而有人就是喜欢臭豆腐。你能说哪一种爱好更好,哪一种品位应该唾弃?

  庄子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任何一种商业创新形式,都必然受到商业的实践经验。你不喜欢,你不接受,就能判定别人也不喜欢不接受吗?(毛建国)

    观点碰撞:司马童:监狱茶室,创意乎?疮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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