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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平:“统一彩铃”折射公权的滥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04 东方网

  在贵州黄平县,很多市民的手机铃声在一夜之间全部变成了同一首歌曲,并且在变化之前市民毫不知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据举报人说,全县300多名副科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全都按县委红头文件要求,统一换成了一样的彩铃,并且在更换之前,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铃声被更换。有的甚至家里的电话都被更换了同样的铃声。(8月29日《广州日报》)

  老实说,在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迅猛提高的今天,一月区区几元钱的彩铃业务费
确实算不得什么,别说副科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就是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也承受得起。但是,笔者为何在此大惊小怪呢?因为黄平县县委的这支“同一首歌曲”唱得非常离谱、严重“走调”,它是在“红头文件”的威力下“唱响”的。如此唱“同一首歌曲”实乃值得商榷。

  “红头文件”作为我国各级机关指导工作的一项主要手段,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红头文件”更是体现着政府的执政理念。但是,把“红头文件”用在指定副科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乃至辖区内所有老百姓用什么彩铃业务上,则是赤裸裸地乱发、滥发“红头文件”。

  一个优秀的政府应基于公权力有限、公权力行使范围明晰、公权力使用正当。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要求政府事先明白,哪些事情政府该做,哪些事情政府不该介入。否则,就必然出现政府角色错位、职能错位,体现出来的就是政府公权力乱使、滥用,这跟我国“依法治国”的精神是相违背的。比如此次黄平县县委要求全县300多名副科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全部统一换成一样的彩铃,此举于理不通,于法无据,于民无益,于政府形象有损。

  值得关注的是,近来一些地方政府乱使、滥用公权力的现象较为普遍,乱发、滥发“红头文件”的事情更是大量存在。比如,此前有地方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规定下属单位必须喝什么样的酒,并且一年必须喝多少;再比如,有地方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规定下属部门必须喝什么牌子的桶装饮用水,否则,下属部门领导“受罚”;甚至,有地方政府部门下发“红头文件”规定

出租车必须到什么维护部去维修……这一桩桩、一起起滥用公权力、滥发“红头文件”的行为,不但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更损害了当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有鉴于此,对于我国地方政府乱使、滥用公权力的现象和乱发、滥发“红头文件”的行为,有关方面应当建立起问责制度,对于那些超越权限、违反法定规定程序、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定要坚决纠正,甚至依法制止。与此同时,还更应该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政府的行为。惟其如此,才能有效遏制诸如乱唱“

同一首歌曲”的荒唐行为。


作者:林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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