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士兵:造假企业如何成为“一级诚信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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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1:17 新京报 | |||||||||
一些所谓的“诚信企业”,根本就不是来自于市场的理性选择的结果,只不过是一些权力部门“赐封”的符号而已。 日前,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每周质量报告》栏目,以较大篇幅报道了江西一家啤酒厂生产假冒纯生啤酒的情况。这家名为“江西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的企业,把熟啤酒贴上纯生啤酒的标签后,摇身一变成了所谓的纯生啤酒。然而,这家大肆造假的企业,
“圣士丹”获得“江西省一级诚信企业”这样的“金字招牌”,就在今年6月底。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诚信企业”的荣誉授予,来自江西省中小企业局企业管理处,并盖有当地经贸委、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等八大部门公章。笔者不禁要问,为何“圣士丹”的造假行为,能够轻易溜过诸如质监等众多部门的眼睛? 一切的根源,可能就在于“诚信企业”评比本身已经失去诚信。因为一些所谓的“诚信企业”,根本就不是来自于市场的理性选择的结果,只不过是一些权力部门“赐封”的符号而已。这样的“诚信企业”注定不具有诚实、守信的基本元素。 今天的市场,存在同质化极其严重的特点。以啤酒为例,打着“纯生”旗号的啤酒,也是林林总总,不胜枚举。对一个理性的消费者而言,他们自然会选择那些讲究诚信的商家的产品。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能够拥有一张“诚信牌”,在许多时候就是促成消费者选择消费自家产品的“临门一脚”。 也正因如此,当前商家都对“诚信企业”这样的荣誉牌匾极为看重,面对种种“诚信企业”评比活动,商家都不惜通过种种公关手段,大打“诚信战略”,以期获得能够助他们纵横市场的“诚信牌”。 然而,商家要想获得“诚信牌”,必须依赖于某些部门机构的“评选”。比如,江西的这个“中小企业诚信工程领导小组”,就隶属于江西省中小企业局企业管理处。这样的组织机构,本身就打上了深深的“政府”或“二级政府”的烙印,根本就不是独立的市场主体组织。对于商家来说,他们要想获得“诚信牌”,也必然依赖这样的部门机构的“赐封”。 这家企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是被蒙蔽者。 很显然,对于这样的现象,与其说是“被蒙蔽”,还不如说是一种渎职行为。更重要的是,基于获评一级诚信企业的单位,享受诸多其他企业望尘莫及的优惠和保护性政策,比如,“工商部门免于年检;质检部门将优先推荐其产品为国家免检产品,等等”,这样一来,在企业强大的公关力量面前,谁敢保证,不会出现“权力寻租”这样的事? 这样的评选,完全可能成为一种行政行为对市场的不良干扰,会给公平的市场竞争带来不利的影响,实在没有存在的必要。 □单士兵(长沙媒体从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