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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友:和医生说句话也收费,岂有此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29 国际在线

  作者:赵志友

  河南农民靳凤学带着女儿到湖北省肿瘤医院做放疗,却被同病房的病友警告“不要随便跟医生讲话”,原因是医院会据此收取“咨询费”。“我们花钱到医院看病,不问医生还能问谁?”靳凤学感到一头雾水。(9月10日《长江商报》)

  听说过进医院要挂号费,心理健康咨询要交咨询费,随便和医生说话也要收费却还是头一次听说。如此规定,和年前出现的在医院内要向病人收取空调费如出一辙。两个字,荒唐!

  据媒体记者调查,“该病房另一位患者文建国(化名)的老伴张女士立刻拿出一张费用清单,只见上面显示:9月1日,健康咨询2次,每次5元共10元;疾病健康教育2次,每次3元共6元。张女士说,病友们对医院收取‘咨询费’意见很大。”

  当今市场上,无论是

商业银行,还是电信公司,或是任何一个服务于消费者的机构,都会设有免费的咨询服务,比如电话热线咨询或者人工当面咨询,向消费者介绍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就算去买个手机,也会有服务员热心的服务。按照湖北省肿瘤医院的逻辑,是不是消费者去买手机的时候,问一下手机的性能和价格,手机销售上就要向消费者收5元钱的“咨询费”呢?如此做法,显然让人难以理解。

  针对这一收费引起的“部分病人不敢对医生讲话”的现象,该院财务科副科长陈俊表示,收费是严格按照武汉市物价局规定执行的,只是医院在做相关服务的时候,病人可能并不知道。比如护士每天查房时告诉病人注意饮食卫生。关于那位科长的话,笔者更是匪夷所思。众所周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收费情况。患者作为医疗的消费者。因该有权知道医院的收费情况。而医院要收费却又不让病人知道,如此做法,明显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一个病人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只要他在出院之前,医院和病人的医疗关系就没有终结,医院就有义务为其提供相关的咨询,病人除了要交相关的药费和化验检查费用,没有必要再为其他的所谓的“咨询费”埋单。任何的“咨询费”都应当属于乱收费。

  虽然医院称他们的收费是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的,是合法的。确实,根据2006年3月由武汉市物价局、卫生局共同出台的《湖北省武汉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健康咨询(指个体健康咨询),每次收费5元,疾病健康教育(指群体健康教育),每人次收费3元。

  然而,笔者始终认为如此法规的存在是遭到公众质疑的,因为它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有违医院服务病人的宗旨。同时这样的收费很难让人分清到底是专业的健康咨询还是一般的咨询,很难界清收费的界限。因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当修改相关规定,使它变得既合情又合理,使患者得到更人性化的服务,又能明明白白的消费,而不至于“不敢和医生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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