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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夫长:“三碗不过岗”酒瓶包装说了怎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百夫长

  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的要求,从10月1日起,部分酒类的外包装上,也要印上“过度饮酒有害健康”之类的标识。

  让卖酒的劝买酒的少喝点,的确有点创意,但在我看来,似乎有点无聊。喝酒和抽
烟不同,“吸烟有害健康”是没有前提的,不管吸了几口,害总还是有的。

  喝酒就不同了,少喝有益健康、适量可以怡情,至于说过量会有害健康,那也不是喝酒才这样——什么过量了都有害健康。难道让小吃店在饭盒上也打上“吃饭过量有害健康”,让家具厂在床垫上也打上“睡眠过量有害健康”,还是让杜蕾斯在安全套上打上“纵欲过度有害健康”?“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割肉钢刀”,看来很有必要。

  再说,当年景阳岗上猛虎吃人无数,酒家只是按照“县有关部门”的决定挂了个“三碗不过岗”的小旗,也没说“建议只喝三碗”,只要你不过岗,喝就喝了,醉了就洗洗睡。像武行者那样,连喝了十八碗还是过岗了,酒家也“其耐他何”。

  喝酒喝高了的、喝坏了的、喝死了的,从来都有。过量不过量,自己看着办。即便如某些酒烈士“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那也怨不得卖酒的。在制定和推行酒类行业的标准时,很多更现实、更迫切的问题——如“不得向未成年人卖酒”、“不得卖假酒”甚至“不得卖毒酒”,都需要有更具操作性的细则加以规范或有效监管。至于说喝多少,山中无老虎,平白无故的,提什么“三碗不过岗”。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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