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土地经”难念是个好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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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9:20 国际在线 | |||||||||
作者:郭松民 在土地严政方向已定,中央规定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并且“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之后,一些地方的“一把手”开始感到原来一念就灵的“土地经”有点不管用了,对今后能不能吸引到投资心中也忐忑起来。(9月16日《财经时报》)
但在我看来,“土地经”难念其实是一个好现象,因为这不仅是对扭曲的市场的一种矫正,而且有利于社会公平,从长远看,更有利于招商引资。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中国虽然号称地大物博,但中、西部地区有很多地方生态环境很脆弱,既不宜农,也不宜工,剩下的国土面积就非常有限了,人均就更少。此外,13亿人每天都要吃饭,且一顿也不能少,所以必须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能够拿出来做工业用地的,就更显稀缺了。在这种情况下,工业用地的价格高才是正常的,价格低反而会让人感到奇怪。 但这些年来,投资商却往往能够以很低的价格从地方政府手里拿到土地,究其原因,就在于各地方政府,为了在招商引资的大竞赛中拔得头筹,用行政手段人为地压低了土地价格,“甚至在一些地方,政府还以财政出资将地买下,再无偿划拨给投资者”。无疑,这种赔本赚吆喝的做法是违反市场规律的,但投资商获得了实惠,政府获得了虚幻的政绩,所以能够长期推行。中央这次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核心的意思就要让市场来决定土地价格,而不是让权力来决定土地价格,这当然可以被视为是一种矫正。 更为重要的是,将土地以低价或无偿的方式转让给投资商,实际上就等于将本来属于全民的“级差地租”无偿转让给了投资商,这就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各种流派的经济学理论均承认,因土地的区位或肥沃程度不同而产生的收益(即“级差地租”),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带来的,所以应该归全民所有。在发达国家,这部分的收益通常被投入到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但在中国,这部分收益在很多时候却被投资商、开发商所独吞,也有很大一部分通过腐败的方式流入了官员的私囊。 中央这次的土地严政中有一条“土地出让金全额进入地方预算”的规定,就是为了让“级差地租”能够用得其所。当然,“进入地方预算”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够用到全民身上,但与原来投资商和地方政府在密室里私相授受比起来,这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人大、舆论和社会公众也可以名正言顺地对这笔钱的用途进行监督。 至于“一把手”们最担心的能不能吸引到投资的问题,我认为纯粹是多余的。因为投资者所以要来投资,首先是因为看中了中国庞大的市场,虽然土地价格“招拍挂”了之后必然会升高,但市场仍然存在。更何况,如果“级差地租”真的能够用于全民福利的话,民众的消费能力必然会因之增强,而市场也会随之扩大。有市场,就有利润,资本的本性是逐利,因此不怕它不来,我们反而可以期待一个新的投资高潮。 来源:上海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