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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杭民:中秋节能否给民工探亲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9:49 红网

  “每逢佳节倍思亲”,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转瞬即至,今年的中秋佳节又恰逢国庆长假,在这个团圆的节日,人们的亲情会更加温馨、甜蜜。可是,对于那些“漂泊”在城市里的民工而言,中秋回家和家人团聚,却是一种奢望。

  据9月24日的《新安晚报》报道:虽然也很想回家和家人团聚,但在合肥打工的民工金宝休的脑海中却并没有中秋节这个概念。金宝休告诉记者,自己在外奔波十多年来,回家
的次数并不多,“能在春节的时候回家一次就不错了”。他说,中秋节不但对于自己,对于很多民工来说,都是一种奢望,因为对于他们这些成日忙碌在工地上的人,出来干活就是为了挣点钱,给家里减轻负担,很少也不敢有回家的想法,因为“少干一天活就损失一天工钱”。

  前不久,有地方推出“民工夫妻房”,一时成为大新闻,其实,在这热点新闻的背后,恰恰折射出了民工亲情危机的现状和困惑。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民工进城务工,他们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在一座座钢筋水泥钢林立的城市里,他们的精神生活却被人们忽略遗忘了。正如一些专家分析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多为中青年,正处于人生恋爱及婚姻的黄金时期。在他们为

城市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饱受着“相思”之苦。由于夫妻长期分居导致的性压抑,已成了他们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如果不能用正确的方法解决民工的情感生活问题,不但不利于个人身心健康,一些社会问题将不可避免。

  民工不是“经济动物”、挣钱的机器,他们同城里人一样有情感需求。那位叫金宝休的民工的想法其实很具代表性,在城市里打工的农民工长期在外不回家,主要有两怕,一是怕自己回家后工作岗位被他人取而代之;二是怕来回费用高,打工挣下的钱因节日回家一趟而所剩无几。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民工几年才会回去一次。那么,我们的用人单位,能不能多给他们一些人文关怀,比如,在今年这个恰逢国庆长假的中秋佳节,在安排好单位工作的前提下,能否给那些想回家看看亲人、和家人一起过节的民工放个“带薪探亲假”呢?甚至,你的单位如果效益不错,能不能给予民工相应的生活、交通补贴,让他们高高兴兴、安安心心地回家过个温馨的中秋佳节?这也是你单位凝聚力、亲和力的一种体现啊。

  由此及彼,从关心、爱护民工的角度出发,我们能不能以制度或法规的形式,为广大的民工设立“探亲假”?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规定里并未包含如今量多面广且是民工打工较为集中的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等范围。让我们的制度不断与时俱进,彰显人文光芒,让民工的亲情、友情、爱情生活充满温馨与甜蜜,这也是

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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