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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思:土地究竟设置了几道“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10:01 国际在线

  作者:文中思

  自古以来土地问题都是历朝历代的政治问题,尤其是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多地少的国情,更加剧了土地问题的的政治分量。如何管好用好稀缺的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和谐,始终是摆在执政者面前的头等政治大事,因此,才有了严格把好“土地闸门”一说。

  日前,因“土地闸门”把关“不严”而造成严重违法占地的郑州龙子湖高校园区问题,受到了国务院的公开点名通报批评。在这件违法占地案件中,负有直接和间接责任的河南省政府、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郑州市政府、郑东新区建设领导小组、郑东新区管委会、龙子湖建设指挥部,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严肃处理和公开点名通报批评。其实,违法占地现象,是一个普遍现象,而能够“享受”到高层公开点名通报批评和直接插手处理“待遇”的情况却并不多见。对于这种情况,唯一的解释就是,土地问题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土地闸门”已经到了失控的时候!!

  “闸门”是一个形容词,通常是为控制水流流量而设置的一种开关。不过,由于“闸门”有时会受到水流大小(压力)的影响,故而又有“高压闸门”、“中压闸门”和“低压闸门”之分。把名词“土地”与形容词“闸门”组合在一起成为“土地闸门”专用词,除了说明对土地的利用需要设置一道“开关”外,更重要的是——决不容许违法用地!然而遗憾的是,多年来由于种种失去理智的经济发展冲动,遍地开花式的违法占地现象,使“土地闸门”这道“开关”,非但没有“高压”、“中压”和“低压”的“压力”之分,更多的时候“土地闸门”看上去只是形同虚设。

  以郑州龙子湖高校园区的土地违法案件为例,其处理结果(定性)的公开报道是这样的:“河南省政府对国家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和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的决策执行不力,有关负责人明示或默许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省国土资源厅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郑州市政府和郑东新区建设领导小组违法决定征收占用土地。郑东新区管委会违法实施征地。龙子湖建设指挥部违法组织实施征地拆迁。”(新华社报道)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分别给予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原任河南省副省长)和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原任郑州市市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位官员无疑受到的是“高压”处分,而其他部门谁又受到了“中压”处分或者“低压”处分,报道未提不得而知。不过,相信也会受到应该受到的相应处分。

  郑州龙子湖高校园区的土地违法案件,牵涉多个部门违法,不得不让人怀疑“土地闸门”究竟一共设置了几道“闸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把“土地闸门”关的应当是

国土资源部以及直辖的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县国土资源局。那么,一起土地违法案件牵涉多个部门违法的事实,只能说明除了“土地闸门”(正门)外,还存在“土地后门”、“土地侧门”、“土地暗门”。如若不是的话,怎么会牵涉到多个部门在同一件土地违法案件中的违法现象呢?岂不是于道理不通,于逻辑不合吗?而且,在该桩“集体”土地违法案件中,并没有看到谁是“闯”“土地闸门”(正门)违法的?谁是“推”“土地后门”违法的?谁是“敲”“土地侧门”违法的?谁是“钻”“土地暗门”违法的?由此看来,土地管理失控原因假如不是出在责权不分的混乱之中的话,那就一定出在“土地利益”纠缠不清的你争我夺的利益博弈之中。尽管两种原因都有可能存在,但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郑州龙子湖高校园区的土地违法案件由于牵涉多个部门违法,政治影响是严重的,违法教训是深刻的。影响的严重性在于“土地闸门”的设置受到了政治性(权力设置)考验,教训的深刻性在于怎样关闭“土地后门”和“土地侧门”,怎样堵死“土地暗门”。更重要的是,在面对人多地少的“土地国情”面前,对“土地闸门”需要实施多大的“压力”,才不至于形成“压力真空”,才能够确保“土地闸门”的有效利用,这才是最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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