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文章:110该不该为人买内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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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9:05 人民网 | |||||||||
10月9日晚上,我和朋友在新浪网上看到一篇新闻:10月7日上午,一外地女士小小乘车来济南,突然内急难忍,后来虽然找到了厕所,但衣裤被弄脏。怎么办?她拨打了110。接到警情后,女民警闫建梅和郑丽梅驾车赶到长途汽车站候车大厅,了解情况后,民警劝小小不要着急,接过她递过来的100元现金,赶到中恒小商品批发市场,购买了一条内裤和一条运动裤,一共花了22元。随后,民警赶回厕所,将衣服和余下的钱交给小小。
刚看完这篇消息以后,朋友就迫不急待地阐述了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济南市110纯粹是吃饱了撑的,这不是没事找事吗?假如110都这么干的话,简直就是不成体统。我坚决反对朋友的看法,和他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但是最终我俩谁也没有说服谁。于是,我决定把我的观点写下来,和读者朋友一起探讨。 俗话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警察是人民的忠诚卫士,理应竭诚为群众服务。当人民群众遇到了困难的时候,处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尴尬地位时,身边又没有亲戚、朋友,您说他首先想到的是谁?他自然而然地想到向警察求救。因为警察是可以值得信赖的人,是能够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的人。所以,群众有了困难就拨110找警察。有许多本来不归110管的事情,群众也找110解决。在群众的眼里警察什么事情都应该管,根本没有份内事和份外事之分。 许多地方的110在群众求救的时候,都能够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有一名小偷入室行窃时手被划伤向110求救,警察把他送到了医院,并且给他垫付了医药费;有一名偷车贼掉到水里喊话让人向110求救,警察帮他脱离了危险。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不胜枚举。然而,也有个别地方的110在群众求救的时候,无动于衷,甚至见死不救:有一名男子被挂在火车外2个多小时,多次拨打110求救,却被告知“先挺着”;有17名民工被困在新疆沙漠向110求救,却被110无情地拒绝啦。这样的事例虽属个别,但影响却极坏。 常言道:“有困难找警察。”当群众有了危难向110求救的时候,警察该出手时就出手,能够密切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的威信,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反之,就疏远了警民关系,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由此可见,110如何对待群众的求救绝对不是一件小事情,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当然啦,群众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不要轻易麻烦110为好。因为110毕竟是干大事的机构,业务很忙,我们坚决不能去做丢了西瓜拣芝麻的蠢事。毕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