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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宁:在全总攻克沃尔玛之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0:23 南方网

  鲁宁

  从香港《明报》上读到“沃尔玛在大陆62店全设工会”的新闻,旋即上网查阅国内报章,结果只有《中国青年报》予以大篇幅重点报道。就我所见,这是一条重要的大新闻,其内涵大于7月29日沃尔玛(中国)在福建泉州建立大陆也是全球首家工会的新闻内涵。

  这条新闻之“重”,还在于中华全国总工会专门为此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沃尔玛攻坚战大获全胜‘秘诀’”。这是破天荒之举,若说此举暗含彰显全总政绩之意,那么,这样的政绩的确值得大力彰显。

  何故?第一,在中国的一亩三分地上,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均不具备超越中国法律的特殊地位;第二,一国法度与国家主权相连,放大了说,外资主动遵循那怕屈从于中国之《工会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视为外资对中国国家主权之尊重。

  8月16日,闻沃尔玛(中国)在大陆建起第5家工会,并有相关背景信源披露,我在本栏发表《沃尔玛没有“特权”》的拙文,认定沃尔玛被攻克具有标志意义,并强调“劳工维权,先有形式,后有内容,假以时日,必收其效”。

  拙文当日被各大网站转贴并收入个人博客后,多数网民及博友对拙文观点及立场表示支持,但也遭不少愤青的无端攻击。好在我对不同声音并不在意,今天仍要续话“攻克沃尔玛之后......”

  许多时候,许多情形下,老外看问题远比某些国人要理性,更讲政治,且讲到恰到好处。与国内媒体对此事的“冷漠”对比,外国媒体尤其是具备全球影响、在某些国人眼里立场偏右的大媒体,譬如《华尔街日报》,对中国攻克沃尔玛的价值,纷纷作了看视偏左的高度肯定。

  回顾一段全总与沃尔玛就组建工会展开“攻防战”的历史片段:2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工会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沃尔玛等在华跨国企业长期拒建工会浮出水面,构成对中国法制之藐视。全总随即声明“可能对沃尔玛等提起诉讼”。之后,因沃尔玛拒建工会,上海拒绝沃尔玛落户。然,此事“一度雷声大雨点小”,后来就没了说法。现在回头看,全总显然没有放弃,作准备并等待着突破时机。构建和谐社会--攻坚的政治时机来了--面对全总代表着正义的强势,沃尔玛只能低下一度被被宠坏了的高昂头颅。

  诚如我在《沃尔玛没有“特权”》一文所料,沃尔玛一旦被攻克,将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从7月底至今,外资在华企业组建工会的比例迅速提高10个百分点,总量由30%提升到40%。全总没歇脚,日前再次对长期拒建工会的一批跨国企业,譬如柯达、戴尔及前不久闹腾3000万元新闻索赔官司的富士康等,发出必建“敦促令”。截止到昨日,综合各方信源,这些“钉子户”已纷纷放出“软话”,我估计,这些“钉子”被拨也就是近期的事情。

  有港商通过媒体发声,担心“大陆强迫组建工会,或将影响企业日常运作”。我乐意把担心看成善意,但又必须指出,不是强迫是执行中国法度。至于担心影响企业运作,实乃对大陆的工会运作和“工会文化”不甚了了。这倒提醒了全总及各地的省总、市总及县总,还须加大组建工会的正面宣传哟!

  企业工会若能切实履行职能,除替会员维权之外,本身有助于“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人权”这一重要《宪法》法条,在企业得到相应落实,更重要的是,劳资和谐乃社会和谐之组成,劳资不和谐,何来社会和谐!我当然明白,无论是国企、私企、外企,建立工会于劳工维权如“万里长征迈出第一步”,中国企业工会要真正成为劳工维权的一股力量,有待观念、官念及整个国家运行体制有大的改变。我不屑于工会问题上的愤青思维,在于清醒认知到有胜于无的吊诡及背后的辩证法。有鉴于此,针对工会问题的每一小点突破,都值得民间舆论予以支持。(10月19日《中国保险报》专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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