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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林:评职称为何要在中央媒体发正面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8:51 新华网

  10月18日,安徽省人事厅等部门下发的《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让某市机关报记者李欣(化名)觉得十分郁闷。因为,按这个“试行标准”的规定,他还得过一道相当重要的“坎”:每年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正面宣传报道安徽的稿件不少于三篇,其中专职从事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供稿的,每年不少于30篇。据此,早就送上去的申报材料被退还本人,并要求另作详尽补充。(《南方周末》10月26日)

  参加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既要有论文,还得考外语,这是二十多年来雷打不动的规定。围绕这一规定发生的争论几乎一直没有停止过。而现在,安徽省相关部门却认为,这一规定“已经不能完全合乎中央反复强调的人才新战略和新要求”,所以,自作主张,增加了有关正面报道的量化新标准。

  为什么要强调正面报道?相关官员回应说,这符合中央关于加强舆论导向的要求,也符合安徽省情。因为,批评报道相对容易发表,而言之有味的正面报道更考验能力。而所谓正面,就是着力宣传地方的重大成绩和相关活动。

  如此表述,乍一看似乎有理,其实不然。中央何时讲过加强舆论导向,就是一味为地方政府歌功颂德?又有哪位高层领导说过,凡是批评报道就有悖于正确舆论导向?

  至于将正面报道作为参评高级职称的重要标准,到底符合哪门子“省情”,则更令人玩味。近年来,安徽官场腐败成风,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副省长王怀忠以及一大批厅级干部纷纷落马。近日,以色谋权的女贪官尚军又被提起公诉。如果认为这类反腐报道也属“批评”,或将中央媒体对当地官员监管机制的拷问也列入“负面”报道,进而逼着当地媒体的职称参评者,多做张扬官员政绩的正面文章,那么,这样的舆论导向恐怕既不合“省情”,更不合反腐力度年胜一年的“国情”罢!

  将在中央媒体发表多少正面报道,作为新闻职称评定的硬指标,一则说明当地政府试图以加强舆论导向为由,间接扼杀本地记者揭露社会阴暗面的勇气;二来表明部分官员希望藉此消除中央媒体近年刊发的批评报道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而不是引以为戒,多在制度设计上想办法;第三,则暴露出少见的行政霸气与外行作派,市县级报纸的记者、编辑,特别是其中常年做文艺副刊的,一般情况下,怎么可能每年在中央媒体发表3篇以上正面宣传当地官员政绩的文章?这不是急功近利,强人所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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