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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安东:两女孩当众激吻干扰了公众视听自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0:00 红网

  11月2日下午2:30,两名举止亲密的女孩在南京81路公交车上,旁若无人地当众激吻。另类的举止让整车人纷纷侧目,尴尬不已。(11月3日《现代快报》)

  一般来讲,两个女人当众接吻无非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在玩“行为艺术”,要么是为“同志之吻”,不管怎样这都是他们的自由选择权,本来谁也干涉不了,不过问题是这个“吻”是当着众人的面发生的,因此你的“接吻自由”干扰了公众的“视听自由”!

  乘客在公车这样的公共场合,有权拒绝污浊的“视听对象”存在于周围,而从我国当前的文化容忍度来看,即使是异性的“当众接吻”也算是“污浊”,因此当众的“同性之吻”的存在确实把公众的视听“强奸”了!既然公众的视听尊严受到侵犯,那么谁来修补这个损失?是同性之吻的两女子?还是公车管理部门?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否则,类似当众接吻甚至当众露阴的挑衅行为恐怕会屡试而不爽。

  鸵鸟遇到危险时选择把头埋进土里面,那么人可不可以选择把眼睛遮起来,而自以为“污浊”不在了呢?因此有人会说“你可以选择不看,又没强迫你看”,这话确实说得漂亮,不错,做不做是别人的事,看不看是你自个的事,二者似乎毫不相干?且慢,公众是可以选择“不看”,但同样可以选择“看”,在公共场合谁都没有权利强迫我不看什么,而一旦公众的“自由视听”触及到了你“污浊”,就造成了“侵犯”的事实!因此当众接吻、当众大小便等行为,不管有没有强迫别人看的意愿,只要发生了就都算是侵犯了公民的视听权!

  笛卡尔还有一句名言说“我思故我在”,因此也有人会狡辩说“看了又怎么样?只要你自己不往邪处想,就没什么嘛!”,是的,一切信息的意义产生于信息接受者主观的判断,或许有人会说当众接吻本质不过是“嘴唇接触”而以,正如你的双手会接触一样那么正常。我不排斥存在少数这样思想前卫的人,但问题是社会绝大多数人会怎么判断“当众接吻”这个信息?我们说信息的意义在于信息接受者,但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文化氛围中,信息的意义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具有稳定性和统一性的,正如我们见到一张“笑脸”图,大部分人会理解为“快乐”,而只有绝少数人的理解是“痛苦”。

  这里还有一个可笑的转变是:在过去,接吻若被旁人看到,羞愧的是接吻当事人,而现在的情况却是谁看到别人接吻,谁该羞愧!这一方面说明社会的性观念在不断发展,另一方面说明“性开放者”的公德意识在缩退。近年来,诸如

同性恋
行为艺术
等新鲜词汇正日渐流行,社会的包容度也在日趋张大,但人们接触新鲜事物都得有个缓冲的过程,操之过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笔者在此不是在排斥同性恋者或行为艺术者,只是他们不该过于唐突,恁地在公车上突来个猛吻,吓着了小孩怎么办?

稿源:红网 作者:孙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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