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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丰慧:掀开房地产企业遮羞布暴露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4:47 新华网

  余丰慧 作者文集

  财政部11月3日发布了一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报,通报39户房地产企业存在会计失真问题。财政部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的房地产企业刻意隐瞒的利润率最高达57%。(11月11日《经济信息联播》)。

  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暴利,房地产企业是否是推高房价的元凶,房地产企业是否是一个守法的“好孩子”,一直颇具争议性。财政部对39家房地产企业的检查结论说明,房地产企业推高房价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房地产企业是否是“好孩子”,不言自明。房价过高主要是开发商利润太高、开发成本高以及地方政府推高地价导致的。开发成本中,除了原材料外,缴给地方政府的各种费用、贿赂地方官员的黑色成本以及介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各种灰色成本等都要摊入开发成本里。在高成本下,开发商还要谋取50%以上的高利润,最终销售给购房者的房价怎能不高。

  财政部得出的利润率的利润可能是房产的利润,如果摊到资本金上,资本利润率可能达到100%以上。个别

房地产企业资本金存在虚假问题,依靠银行贷款和预售款进行开发,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行为。这么高的利润率,房地产企业敢“铤而走险”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中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不应该有高利润甚至暴利,是一个有争议性的问题。中国土地有限,人口众多,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谋取高利润来开发住房,必然造成

房价猛涨,致使普通百姓买不起房。依靠大肆隐瞒利润来达到某种目的更是大错特错。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隐瞒利润的目的最少有这样几个方面:为了偷税漏税,获得不正当利益;以低利润来为高房价辩护,把高房价的原因说成是市场的“真实需求”;以低利润来误导决策层和广大百姓,使决策层信息失真,从而做出有利于开发商的政策决策;竭力掩盖房地产资本与权力非法结盟,进而推高房价的真相。这也许是近年来宏观调控,房价都难以下降的原因之一。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通报39户房地产企业会计失真问题,虽然没有充分证据说明房地产行业存在全行业的隐瞒利润问题,但也可以了解一个大概情况。建议财政部进一步搞清楚这些企业的详细财务状况,进而把其项目开发的真实成本公布于众。做假账、偷税漏税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等法律都规定了相应的罪名和处罚条款,应该依法予以严惩,决不能使其逍遥法外。同时,立即着手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检查,国家

审计署也可以介入和协助,把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情况彻底搞清楚,给国家决策提供真实信息,给广大百姓一个明白说法。

  住房问题是一个民生问题,是一个涉及最广大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发住房的成本应该公开透明,政府有责任督促开发商公布,开发商有义务提供,百姓也有这个知情权。只要是阳光利润,阳光成本,就不怕公诸于众。通过公布住房项目开发成本,不只是监督其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暴利的问题,说不定还能揭露出一批腐败案件和腐败分子,这对于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和降低高房价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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