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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影响城市形象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09:13 新京报

  在河南省叶县城关鑫鑫花园小区,政府不允许小区内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已安装的要限期拆除。此举招致业主们的强烈反对。当地官员的解释说,鑫鑫花园是县城新区的形象窗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指示,为服务大局,不影响市容市貌,这里不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个人利益要服从县里的整体利益”(据1月16日《人民日报》)。

  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然而许多地方却以“城市形象”为由,剥夺民众安装太阳能

热水器的自由,阻碍“
节约型社会
”的国家政策,河南省叶县正是这样的典型个案。

  城市形象,本来是一个美好的词汇,然而,在当下有些城市,却成了民生的梦魇。

  究其原因,城市形象这一词语的解释权被某些官员们所垄断,在他们眼里,城市形象就是财富与秩序,一方面,城市应该将其最光鲜、最奢华的一面展示于人,而阴暗、混乱的一面应该藏着,压着,那些小商贩,乞讨者应该被扫地出城;另一方面,城市应该处处整齐划一,建筑物都得亮化,街边防盗窗必须拆除,屋顶上不能有“疙疙瘩瘩”(叶县城管局长语),公民的安全、自由、生计,这些要给“形象”让路。

  然而,那些官员处心积虑所营造城市形象,往往不但没美化城市,反而丑化了城市。拿叶县为例,屋顶属于小区居民共同所有,只要没有破坏建筑物的安全,不妨害他人,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是每个居民的权利,但现在,县领导一个指示,却让公民的私权立刻化为乌有。

  在一个城市里,如果公权力的强势与公民私权利缺乏保障形成如此反差,那这个城市展现给外人的是什么样的形象?

  城市形象,“形”固然重要,但不能重要到成了一个四处冲撞的战车,不去考虑具体的民生需求。城市形象要有“形”,更要有“神”,一个城市最好的形象,不应是现代化的物质成果,而是民众的幸福与自由。

  每一个居住在城市中的人,都是城市形象的一部分,他们有笑脸,城市才有欢乐,他们衣食无忧,则城市繁荣富庶,他们的权利巩固,则城市的根基巩固,他们自由奔放,则城市活力盎然。城市外表的现代化可以大跃进,城市的秩序可以伪装,但城市中民众的幸福生活却无法大跃进,更无法伪装。

  处处将民生放在重要位置的城市,其形象再差也差不到哪去,世界金融中心曼哈顿,照样有人在街头摆摊卖面包,这非但没让纽约丢脸,反而展现了城市生活化的气息。

  许多发达国家城市,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率达到了60至70%,但从来没听说,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影响了这些城市的市容市貌。

  叶县的有些官员说,“个人利益要服从县里的整体利益”,我们要说,个体权利服从公共利益不是无条件的,它应在法治的前提下,建立在协商、对话的基础上。维护城市形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绝不能以牺牲公民个体权利为代价,而必须以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为前提。这应为叶县的官员所谨记,也值得让那些拒绝太阳能热水器装上小区屋顶的城市,好好反思反思。

  □国华(北京媒体从业者)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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